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女与法 > 正文
16岁小妈妈“无奈”偷窃 福清检察院不予批捕
www.fjsen.com 2012-02-15 14:3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讯 从江西只身来到福清的李某,偷窃时年仅16周岁,不过她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2月13日,福清检察院对她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同时她还领到了5000元救助金,她下定决心好好生活。

16岁女孩偷窃被抓

去年12月9日,李某坐车前往三山镇东埔村,看到一座房门未关的房子后,遂起了贪念。随后,李某在二楼房间内搜走了金银首饰、人民币及一些外币。李某正准备翻墙逃走时,被一中年男子抓住,并被扭送至福清市公安局。

警方核实发现,年仅16岁的李某偷走被害人江某一些外币,折合人民币约450元,盗走被害人王某人民币388元、金项链一条、24K黄金戒指两枚、银项链一条、银手镯一副。经福清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些首饰价值人民币2927元。

她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科的办案人员却发现其中的不寻常:16岁的李某,已是两个未满2岁的孩子的母亲。

原来,李某14岁时,在东莞打工的母亲为她联系了当地一所学校读六年级。一个星期后,老师抱怨她表现不好,家教甚严的父母对其进行棍棒教育。一次,学校要求交150元做校服,李某拿着母亲给的钱又溜进网吧上网。钱花光后,她被母亲关了起来。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