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假”纠纷 成新型劳资矛盾
www.fjsen.com 2012-02-23 09:52 来源:中国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保胎请假,一请大半年。员工认为是正当需要,企业坚持是借故“泡假”——“月子假”纠纷,成新型劳资矛盾
近日,镇江市润州区人社局调解了一起保胎请假的纠纷,这是今年以来的第三起。随着家庭对新生儿的重视,很多孕妇往往从怀孕三个月起就开始了“坐月子”,请假动辄一年半载,令不少企业主大感“不适”,矛盾逐年增多,成为新型的劳资纠纷。
保胎假一请大半年
镇江市润州区人社局调解的这起“保胎假”纠纷,与之前的几起大同小异。
女职工吴女士,是某劳务公司派遣工,由公司派遣至市区某医院从事办公室文员工作。去年上半年,怀孕近3个月的吴某以“保胎”为由向劳务公司及实际用人单位请一个月病假。劳务公司和用人单位批准了她的病假申请,并正常发放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假期结束后,吴女士回到医院上班,但仅过两天,她再次以“保胎”为由提出继续带薪休长期病假。这次劳务公司没有立刻准假,要求吴女士出具医院的建休证明,而她出具的是只有医生注明“建休”二字的病历。此后,在没得到劳务公司和单位准假的情况下就自行回家休息。
一连几个月没有上班,实际用工单位向劳务公司提出了辞退要求,因为医院的岗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吴女士不来上班,直接影响医院正常工作。昨天,在润州区人社部门调解下,吴女士承诺了具体上班时间,单位收回辞退通知。
从镇江市人社部门获悉,近年来,类似纠纷不断。仅去年一年,就有数十起之多。多数女职工认为生育请假天经地义,并且企业没有权利辞退。而企业则认为保胎假动辄一年半载,实有“泡假”嫌疑。由于没有更多证据和法律依据,人社部门调解也往往是“劝和不劝分”,让员工和企业各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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