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妇联、市中院建立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矛盾纠纷调解衔接机制
为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维稳工作要求,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和人民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有效整合诉讼调解和人民调解资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日前,福州市妇联、市中院通过协商、探讨,确定了协调机制的组织领导机构,建立了联络沟通制度、诉前调解机制及诉讼调解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矛盾纠纷调解衔接机制的若干意见》,今后将发挥妇联干部特邀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作用,协助法院做好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矛盾纠纷诉前、诉中、诉后的调解工作,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社会和谐安宁作出积极的努力。(市妇联权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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