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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海峡巾帼健身大赛网球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地点 拟定2012年6月10-12日(历时3天,含报到1天),在龙岩市举办。 二、竞赛项目 (一)菁英组:45周岁以下女双打(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常青组:45周岁以上女双打(196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三)特邀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参加单位 以各设区市、省直机关、国资委系统、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香港、澳门、台湾等为单位组队参赛。 四、参加办法 每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1名,运动员限报菁英组、常青组各1对共4人。 五、竞赛办法 (一)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采用分组分阶段进行。 (三)比赛采用1盘(6局)决胜制,和平局决胜制。 (四)比赛用球由大会统一提供。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本次比赛菁英组、常青组各设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若干名,颁发奖杯和证书。 七、报名与报到 (一)第一次、第二次报名按照竞赛总规程要求执行。 (二)各代表队及裁判员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八、裁判员、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九、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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