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权利的又一次失落
有种观点认为,留守妇女在丈夫外出打工后,成为种植业、养殖业领域的主力,为农村妇女实现其自身价值提供了舞台,使社会看到了蕴藏在农村妇女身上的巨大潜能;“留守妻子”由于承担了抚养教育孩子、赡养老人等诸多重任后,维持甚至提高了自身及其家庭在乡村社会中的结构位置与网络位置,使半流动家庭作为社会网络中的节点一如既往地发挥作用,从而维护了农村女性自身的发展,家庭的发展与农村社会的发展。
但是,石红梅经过调查后得出的结论并没有如此乐观。
“‘丈夫外出、妻子留守’虽然使妇女在男权暂时空缺的情况下有了一定的权力空间,但还是两性整体发展序次不平等的体现。从本质上来看,在现代城市化变迁中,在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市场观念和性别歧视的社会分工模式的同时作用下,农村妇女权利又一次失落了。”在石红梅看来,“留守妻子”们留在获利较少和社会资源较少的农业产业中,限制了她们的发展机会,使农业生产和家务劳动成为她们永远的义务和责任。
留守妇女主农主内一身兼,劳动量成倍增加,根本无暇顾及自身发展;在承受繁重体力劳动的同时,还必须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男性长期在外,会造成夫妻思想观念、行为方式的差距越来越大,同时由于男性对自己的收入具有独立的掌控权,使其与家庭分异的可能性增大,而这种分异会导致本已处于弱势的妇女进一步陷入贫困。
石红梅为此忧虑地表示:“在一定意义上,留守的存在正在或者已经解构着中国传统的家庭形式,正在或已经引发一场声势浩大的人道主义危机,并逐步地改变着传统的乡土中国。”因为女性劳动力转移的滞后和家庭关系的解体造成的不只是加剧女性的贫困,它的存在继而影响着城市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乡村社会中传统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农村“留守妻子”婚姻家庭与情感状况
程度或占比(%)
孩子对 非常想念 比较想念 一般 不太想念 很不想念
父亲
17.1 23.1 34.3 21.9 3.6
妻子对丈夫 45.5 20.5 20.3 9.6 4.1
对婚姻 总是有 经常有 有时有 偶尔有 从来没有
失望
13.2 12.4 45.6 24.3 4.5
与配偶分手 10.1 12.1 10.6 35.4 41.8
配偶打人 5.6 7 .8 10.9 25.5 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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