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日前下发《决定》: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
www.fjsen.com 2012-10-30 14:37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杨维汉) 记者2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进一步细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负责人介绍,多年来,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但也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办案工作配套机制不完备和帮教预防社会化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专章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为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决定》指出,要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穿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始终。对于“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监禁率”,这位负责人举例说,比如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的,一律不捕;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过失犯、未遂犯、被诱骗或者被教唆实施犯罪,确有悔罪表现的,可以依法不起诉。
对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制度,《决定》要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逮捕必要性证据、社会调查报告等材料的审查。公安机关没有收集移送上述材料的,应当要求其收集移送。检察院也可以根据情况,自行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社会组织进行社会调查,并制作社会调查报告。要综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犯罪后态度、帮教条件等因素,考量逮捕、起诉的必要性,依法慎重作出决定,并以此作为帮教的参考和依据。
相关新闻
- 2012-10-30最高检: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
- 2012-10-29最高检: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
- 2012-10-29“优先保障未成年人”也得管管狼爸虎妈
- 2012-10-2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决定
- 2012-10-2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决定
- 2012-10-24南京成立临时家长委员会帮涉罪未成年人维权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