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虐待儿童罪”入刑 合力拔掉幼师虐童的“根”
www.fjsen.com 2012-10-31 11:39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虐童入罪”之前对儿童暴力事件必须“零容忍”
处罚颜艳红甚至找不到一项合理罪名,这让人们对于儿童保护这一法律漏洞难以接受,“虐童入罪”一时呼声四起。上海政法学院教授姚建龙说,“如果我们不能对温岭这样恶劣的、超出绝大多数人心理承受限度的虐童行为予以严厉的处罚,在某种程度上是我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缺失。”
但在国内,“这是个一直没有解决的老问题”,姚建龙说,现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这两部未成年人法律属于“软法”,很难通过修订来解决可操作性问题。
对此他建议,我国刑法应当尽快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罪名,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是性质恶劣的虐童行为予以定罪。
而在此之前,“应对教师虐待儿童及其他任何行为的虐童实行‘零容忍原则’,规定严格严厉的处罚措施;另外要从教师职业准入、儿童活动场所监控、幼儿自我保护意识的培养等预防方面综合努力。”姚建龙说。
长久以来,学校和家长对于“管教”也一直存在“打是亲,骂是爱”的误区,对此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雪梅指出,“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赋予教师打孩子的权利,所以只要打孩子和严重的骂孩子就是暴力。我国法律包括社会公众对暴力的界定还比较模糊,教师、家长对暴力存在错误认识。我们必须要转变观念,不能以打骂手段来管教孩子。”
在虐童入罪之前,张雪梅强烈建议,“依据目前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儿童的可以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必须发生一件就处理一件,不纵容和姑息对儿童的暴力行为,这不仅具有法律效果,更重要的是可以实现社会效果,这样,类似案件必然会逐渐减少。所以首先是在现有法律中找到依据并严格执行,不能等发展成严重后果后才说没有罪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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