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妇联新闻网12月25日讯 24日上午,宁德市妇联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干部的八项规定,以及全省设区市妇儿工委办主任(扩大)会议、全省巾帼示范村(基地)创建工作推进会等精神。
市妇联主席陈美莺指出,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言简意赅,掷地有声,字字深得民心,条条合乎民意,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向全党全国人民作出的政治承诺,充分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体现了实干兴邦的政治勇气和魄力。
陈美莺主席强调,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学习,结合工作实际,从三个方面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的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把学习“八项规定”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贯彻《党章》和全国妇联、省妇联的有关部署结合起来,深刻认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领会“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
二是联系实际,务求实效。贯彻“八项规定”,贵在落实。各级妇联组织要结合“百名妇干联千家访万户”的“百千万”活动、挂点联系制度等规定,不断完善深入调查研究、深入基层实际,深入妇女群众的长效机制,使“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更加体现“八项规定”的要求,更加富有成效。具体体现在:一是下基层访妇情,当好妇女群众的“知情人”。要深入基层调研,倾听妇女呼声,了解妇女意愿,利用《民情日记本》,梳理好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二是关注民生,当好妇女儿童的“知心人”。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妇女妇科病免费检查,“两癌”妇女筛查,关爱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等民生工作,特别是做好“两节”期间的送温暖工作。
三是严格要求,做好表率。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对照“八项规定”,率先垂范,带头学习领会,带头转变作风、学风,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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