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3日,广受关注的“李阳家暴案”在历时1年多后有了结果,法院认定李阳家庭暴力行为成立,准予李阳和妻子李金离婚,李阳向李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
“‘李阳家暴案’之所以广受关注,因为李阳是名人,妻子李金是外国人,事实上,我国家庭暴力的情况非常普遍。”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湖北省司法厅副厅长李仁真说。
“家庭暴力问题是目前我国公民权益保护领域亟待法律规范的突出问题,影响家庭和睦及社会稳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孟晓驷代表全国妇联提交提案,她说,“为了加快这项关乎人民群众家庭幸福的重要法律的立法进程,全国妇联建议将《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项目。”
制定反家庭暴力法的必要性
“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而社会的细胞是家庭,因此家庭的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曹义孙说,“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家庭成员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势必形成弱势和强势的对立和冲突,立法就是要保护弱者在家庭和社会中的人身权利。”
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抽样调查结果印证了曹义孙的观点:在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并且家庭暴力现象具有普遍性,妇女、儿童和老人等家庭中的弱势群体成为主要受害人。
李仁真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深有感受。她曾在农村担任大队妇女主任,对农村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危害,如今记忆犹新。
“妇女遭受家庭暴力会造成受害人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导致心理不健康。有不愿忍受的妇女勇敢走出婚姻,但同时却失去了对女人来说最重要的家庭。更有极端的则酿成人间悲剧。”李仁真说。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仅是妇女。“针对儿童的家庭暴力也非常普遍,父母实施家庭暴力导致未成年子女死亡的案件频繁发生。对老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案件也日益增多,成为危害老年人福祉的突出问题之一。”孟晓驷说。
然而,“面对公民权益保护的迫切需求,现行法律缺乏对家庭暴力行为的明确界定、相关部门责任不清、预防和救助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难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孟晓驷说,“因此,我们建议将反家庭暴力立法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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