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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厦门市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实施办法》发挥更大“造血”功能——
确保农村妇女贷得出用得好效果实
www.fjsen.com 2013-05-06 11:45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厦门市妇联近日发布的一则信息让翔安区妇女陈瑞迷十分关注:为有效发挥“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在帮助妇女创业就业上的作用,厦门市妇联与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商行)对《厦门市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修订后的《办法》从今年5月1日起实施。

陈瑞迷创办的子淳玩具厂,在厦门市妇联开展的小额贴息贷款政策扶持下,不仅扩大了生产规模,还为当地妇女提供了在家就业的机会。5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规定,单户融资额最高可达300万元。这意味着,已经享受过小额贴息贷款的陈瑞迷,可以运用《办法》为自己争取到额度更高的优惠贷款。

“修订的目的是将信贷资金向有一定创业规模,且带动能力强、示范作用好、安置能力大,风险较低,有发展前景的妇女倾斜,帮助她们把企业做大做强。”厦门市妇联主席吴亚汝表示,修订后的《办法》加大对以农村妇女为主体的联户经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扶持力度,提高贴息贷款额度,确保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妇女贷得出、用得好、效果实。

《办法》在“扶持方式”里规定,对享受过小额贴息贷款扶持并发展起来的小企业,经妇联优先推荐,可向农商行申请由政府扶持、免担保、免抵押、利息自付的小微企业 “绿荫计划”融资服务产品。小微企业“绿荫计划”是厦门市政府和农商行联合推出的扶持成长型小微企业的政策性信贷产品,单户融资额最高300万元,免抵押、免担保,仅需小微企业主提供连带保证责任;适用对象为在厦门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的小微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厦门市成长型企业。

《办法》修订的内容还包括,贴息贷款额度由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将贴息贷款年限从一年放宽到最长两年;一次性创业补助资金由2000元增加到3000元 ;每年申请小额贴息贷款及一次性创业补助的申报时间提前;利用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开展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创业就业工作的典型培育,对获得全国、省、市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参照上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鼓励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女信用户的评选;大力开展“双学双比”活动、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的宣传等。

据了解,厦门市于2005年设立“农村妇女创业发展资金”以来,通过全市各级妇联和农商行的联合运作,共为1036名农村妇女发放小额贷款6004.5万元,贴息约453万元;为387名农村妇女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78万元;奖励参加农函大、农广校等学习毕业的农村妇女和“巾帼示范村”、“巾帼示范基地”等72.52万元;贷款回收率100%。(本报记者 吴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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