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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普通女工办幸福敬老院 义务赡养孤寡老人22年
www.fjsen.com 2013-05-29 16:23  龙敏 张玉生 张明 来源:中新网    我来说两句

夫妻办起敬老院

22年前,黄小清、陈诚文夫妇是清流县余朋乡电管站的承包人,是乡里远近闻名的富裕家庭。但1991年的一天,黄小清与丈夫陈诚文到乡政府办事,看见两位来领补助的老人衣着破旧、步履蹒跚,心里很不是滋味。

“这些孤寡老人太可怜了。”黄小清对丈夫说,“我们帮帮他们,照顾老人安度晚年吧。”出身贫苦的黄小清夫妇,从小就十分孝顺,最见不得老人晚年凄苦。

在乡镇提供的废弃厂房中,幸福敬老院应运而生。当年2月,幸福敬老院里迎来了第一批5位孤寡老人。很快,他们义务赡养老人的事迹传遍乡里,附近不少老人表达入驻意愿。

而黄小清夫妇也从不拒绝,只要是无人赡养的孤寡老人,都接来悉心照料。现年84岁的陈元勇回忆:“我那时住牛栏里,是她从牛栏里把我捡回来的。”

“孝”与“不孝”的女儿

20多年间的守候,黄小清先后给16位老人送终。

每当一位老人离世时,她都会为老人擦净身子,换好寿衣。按当地的习俗,以儿女的身份为老人送终。

然而,2011年农历新年,黄小清的父亲因病去世。因近年关,黄小清却无法参与到办理父亲的后事中去,她得为敬老院的老人采办年货、置办新衣服、打扫房屋。“我走了,父亲的后事还有家里人操办;可敬老院的那些老人只有我,相信父亲在天之灵会理解我的。”

除夕年夜饭时,幸福敬老院亦欢声笑语,洋溢着幸福。但笑声的背后,对于黄小清来说,更多的是愧疚的眼泪,“但为不扫兴,只能强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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