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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www.fjsen.com 2013-06-21 10:10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法律保护不完善是性侵案多发主因

全国妇联对300多个儿童性侵案的跟踪发现,有68%的案件发生在熟人中,而且此类儿童性侵案件持续的时间较长,平均在4.8年左右。这些案件的频频发生也说明,家长、教师还有与儿童密切接触的人员尚未形成基本的儿童保护意识。例如在有的案件中,对已经发生的教师对儿童的性侵害案件,其他教师往往采取漠视的态度。家长在教育和监护孩子的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存在一定的疏忽和失职,这可能是校园性侵害案件的直接原因。而目前针对儿童保护的法律制度不完善,也是这类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

在谈到校园性侵事件频发问题时,蒋月娥认为,现在一些儿童教育培训机构发展比较迅速,但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且对培训内容和形式缺乏科学的规范,政府监管也比较滞后。在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中,个别老师缺乏守法意识。在机制上也有待完善,比如缺少对教师、医生这种特定的主体发现报告儿童伤害事件的义务规定,缺少对相关部门的干预救助措施和程序的具体规定。同时,专业性的儿童社工服务机构比较匮乏,国家在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暴力伤害方面的投入与儿童保护的实际需求之间差距也较大。

校园不是孤岛。丛中笑认为,校园性侵事件是一种社会不良作风的表现,儿童保护问题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当儿童受到伤害和遇到困境的时候,应该在第一时间得到帮助,需要更多的机构联合落实“儿童优先”制度。

要将后期堵漏变成前期预防

在谈到如何进行青少年性教育话题时,张雪梅指出,现在学校的性教育工作中存在一个尴尬的现象,就是老师不知怎么讲,孩子不知怎么学,没有针对性强的教材,在一些农村地区表现尤甚。但要注意的是,性教育不仅是给孩子们讲青春期性的问题,还要教他们一些自我保护的策略和方法。对教师行为加强管理不仅是对儿童性侵案件提出的要求,也是对整个校园安全管理的一个要求。

张雪梅对此提出建议,从根源上预防教师对学生的暴力行为,更重要的是将后期堵漏变成前期预防。

教育部和公安部、司法部在2003年出台了一个针对预防校园性侵害的通告,规定了当教师发现有儿童受到性侵害案件的强制报告制度,如果知情不报将被开除教师队伍并且永不录用。但是从最近这10年的实践来看,这项政策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

张雪梅建议,对于老师和委托看护人应当建立严格的准入机制,同时在委托监护中也应当强化儿童住所地的村(居)委会和政府部门的责任,避免看护人对儿童实施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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