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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群共建 创先争优 推动妇联组织工作创新发展
www.fjsen.com 2013-08-15 10:07   来源:中国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三个有”建设,破解基层组织建设难题。2010年10月全国妇联召开“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推动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创新发展”座谈会,宋秀岩同志在讲话中直面长期困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难题,强调“要抓住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的重大契机,积极推动解决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干部配备、经费保障、阵地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北京、湖北、广东等地妇联在会上介绍了“党建带妇建”机制建设、“按一元钱标准”争取经费、“妇女之家”建设等经验。

一元钱经费提供工作保障。宋秀岩同志亲赴各省区市宣传妇联工作、宣讲党的群众工作与妇女工作、妇联工作的重要关系,逐省推动党委、政府按妇女人均数给妇联核拨工作经费。各级妇联积极行动,加大争取经费工作力度,按妇女人均1元钱标准将妇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并重点向基层倾斜,有效保证了基层妇联工作正常运转。截至2012年12月底,有23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按照妇女人均一元钱标准划拨妇女工作经费,其中,北京、上海和四川实现市县两级、广东实现省市县三级妇联工作经费按妇女人均1元钱标准划拨,经费使用重点倾斜基层,妇联工作经费有了制度保障。

基层专兼职干部多渠道配备。为解决基层妇联组织人少事多、甚至无人的问题,吉林省妇联抓住省政府 “三年内开发并购买10万个公益性岗位”契机,利用公益岗位配备妇联专干,截至2012年底,覆盖率超过89%。中央18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后,广东等地积极主动向政府申请购买社工从事乡(镇、街道)、村(社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形成妇干+社工+义工干部配备模式,把专业力量引入基层妇女工作队伍。一些地方妇联还通过在乡、村两级配备兼职副主席和执委,吸纳城市社区驻区单位妇女代表、离退休女干部参加社区妇联执委会,吸纳农民技术员、致富带头人、女经纪人、农村女教师、进城务工返乡妇女、女大学生村官等妇女骨干担任村妇代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配齐配强基层妇联干部。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有27个省(区、市)争取政府为社区妇联购买公益岗位近2.2万个,其中,辽宁、宁夏覆盖率达到100%。

妇女之家广覆盖强功能。依托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共建村、社区“妇女之家”,健全妇女活动阵地。2010年10月,全国妇联下发《关于在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中建设村、社区妇女之家的意见》,不到半年时间,村、社区“妇女之家”统一挂牌全覆盖。吉林省积极将“妇女之家”拓展到机关、学校、科研机构、企业等领域,山西省妇联推动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妇女之家”,四川阿坝州“妇女之家”建在尼姑庵。各地还在女性集中的特色产业链、生产基地、经济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女白领居多的商务楼宇中建立“妇女之家”。按照全国妇联“五亮”、“六有”、“三进”的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妇女之家”规范建设、示范建设,并探索项目化、实事化、信息化等运营方式。目前“妇女之家”建设基本实现了 “亮牌子标识、亮组织架构、亮工作职责、亮干部身份、亮活动内容”,“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开展活动的必要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工作记录,有丰富多彩的活动,有工作经费保障”,妇联工作进“家”、载体进“家”、基层妇女群众进“家”,“妇女之家”成为基层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前沿阵地。基层妇联干部认为,“妇女之家”是新时期妇联组织形态的创新,是联系、凝聚、服务基层妇女群众最有效的抓手。基层妇女群众说,“妇女之家”让我们感受到了妇联组织的关爱、姐妹互助的亲情。截至2012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建立村、社区“妇女之家”67.6万个。在城乡女性集中的工作领域建立“妇女之家”4.9万个,评选出省级示范“妇女之家”7000多个、市级示范“妇女之家”近1.5万个、县级示范“妇女之家”近4.7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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