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福建妇联新闻> 妇联要闻 > 正文
连续两年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福建上亿资金支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www.fjsen.com 2013-12-06 11:26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今年,福建省各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工地都有各级领导视察并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如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杨岳带领规划局、财政局、建委、房管局等市直部门,来到福州市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地解决实际困难;福建省妇联巡视员、省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陈允萍来到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扩建项目工地调研建设情况……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妇儿工委办公室了解到,福建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两年将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从2010年至今,福建省新建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5个,在建11个。如此建设力度,源自福建省妇联2009年向省委、省政府提交的一份报告。

现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任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主席、省人大代表刘群英于2009年1月向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支持全省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建议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地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适应各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福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多次与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协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工作。省妇儿工委、省发改委对全省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编制了《福建省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规划(2010-2012年)》。

2010年5月,在福建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上,省领导听取省妇儿工委、省妇联关于扶持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工作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省妇儿工委、省妇联提出的关于设区市、县(市、区)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省政府将对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给予补助或奖励;同年8月,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联等部门关于扶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决定用三年时间,安排1.08亿元扶持47个县(市、区)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1年2月,福建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将实施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列入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通知要求,2012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各市、县(区)都建立“一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设目标,使广大妇女儿童普遍受益。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