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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年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福建上亿资金支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
www.fjsen.com 2013-12-06 11:26   来源:中国妇女报    我来说两句

今年,福建省各地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工地都有各级领导视察并现场办公解决问题。如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杨岳带领规划局、财政局、建委、房管局等市直部门,来到福州市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地解决实际困难;福建省妇联巡视员、省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陈允萍来到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扩建项目工地调研建设情况……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妇儿工委办公室了解到,福建省委、省政府于2011年和2012年,连续两年将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从2010年至今,福建省新建成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5个,在建11个。如此建设力度,源自福建省妇联2009年向省委、省政府提交的一份报告。

现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时任省妇儿工委副主任、省妇联主席、省人大代表刘群英于2009年1月向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支持全省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建议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地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加快建设适应各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福建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高度重视,多次与省妇联、省妇儿工委办公室协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工作。省妇儿工委、省发改委对全省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委托省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编制了《福建省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规划(2010-2012年)》。

2010年5月,在福建省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上,省领导听取省妇儿工委、省妇联关于扶持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工作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省妇儿工委、省妇联提出的关于设区市、县(市、区)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省政府将对县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给予补助或奖励;同年8月,省政府下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联等部门关于扶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决定用三年时间,安排1.08亿元扶持47个县(市、区)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2011年2月,福建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将实施市、县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列入201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通知要求,2012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各市、县(区)都建立“一个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设目标,使广大妇女儿童普遍受益。

三年来,福建省妇儿工委办公室确保资金保障落实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分工落实到位,推进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做好项目立项审批工作,认真抓好摸底工作,组织条件成熟的项目县(市、区)抓紧做好项目的前期筹备和申报工作,根据各地申报材料和建设进度,于2010年9月、2011年4月和7月、2012年4月和8月分5批下达县(市、区)省级补助建设任务,共下达补助资金10500万元;调整建设规划,将不具备2012年以内动工条件的鼓楼区等项目县(市、区)调整为新的5个项目县(市、区);完善并落实定期通报制度,每个月准时汇总各地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报送省政府和省发改委;加强督办,2011年7月、11月,组织发改、财政、妇联、妇儿工委办组成联合督察组,赴各地开展产权归属、建设进度、资金使用专项督导。去年和今年,由省妇联多位厅级领导分别带队奔赴各地开展检查,特别对未开工项目逐一进行了深入督导,并对其进度进行跟踪落实。

至今,福建省级财政已对32个财政困难县(市)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给予重点扶持,对15个非财政困难县(市、区)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定扶持。全省各地新建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集教育、培训、服务于一体,体现了服务妇女、服务儿童、服务社会的公益性和服务性,为妇女儿童培训、宣传教育、交流联谊和丰富妇女儿童业余生活等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成为各地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载体和窗口。(本报记者 吴军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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