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带来性别视角——为妇女儿童权益和发展,鼓与呼责无旁贷
一枝一叶总关情。
作为妇女姐妹的“娘家人”,全国妇联深知,要真正维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只有从源头参与,才能真正推动顶层设计。
3月6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来到她所在的浙江代表团参加审议。她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要关注占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群众,要让她们感受到改革是与其息息相关的,通过改革,能够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特别要重点关注、重点解决当前存在的女大学生就业问题、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和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等问题,在改革中多做妇女群众欢迎的事,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广大妇女在深化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11日下午,沈跃跃又专门与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的五位省区市妇联主席进行座谈。她强调,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学习两会精神,结合妇联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更好地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
3月7日,全国政协妇联界举行联组讨论。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宋秀岩专门来到会场,与委员们一起讨论。她表示,妇联组织要加强与政协妇联界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就妇女儿童发展与维权面临的突出问题征询委员们的意见,组织开展提案研讨活动,在此基础上,把握重点选题、深入调查研究,共同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响亮的声音为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建真言、献良策,努力从源头上为促进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两会期间,孟晓驷、赵东花、范继英、崔郁、张静及陈秀榕、甄砚、洪天慧等女代表、女委员有备而来,用一个个关注妇女儿童民生热点和核心利益的议提案和建议,为全国妇女儿童鼓与呼。
走进全国政协妇联界委员驻地,乍一听,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依然锁定妇女儿童的权益和发展。但细心的人们会发现,女委员们议论的角度、思考的内涵正悄然改变——
谈平等就业,女委员们说,“就业是民生之本,公平就业是广大妇女群众的基本利益诉求。尽管女性与男性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平等就业权利,但在现实中却难以获得平等的就业机会。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切实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进一步建立健全促进平等就业的监督机制,尽快制定并颁布《就业促进法实施细则》。《就业促进法》赋予工、青、妇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促进就业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劳动权利的职能,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增加就业性别歧视纠纷案由,规定就业性别歧视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谈同龄退休,女委员们说,“强制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5岁甚至50岁退休不符合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精神,是对女性高层人才的社会歧视,违背了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价值理念,也不符合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延迟退休的发展趋势,不利于女性人才的成长和发展,以及人才强国、科技强国战略的实施。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落实女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政策,将男女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统一为60岁。建议制定经常性监督检查机制。”
谈妇女儿童健康,女委员们说,“目前我国青少年吸烟率为6.3%,女性吸烟率为2.4%,人数达1560万。建议‘让烟草远离妇女、儿童、青少年’作为控烟工作重点和宣传口号。烟盒包装上印制警示图案。加强儿童、青少年‘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全面禁止所有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
谈留守儿童,女委员们说,“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涉及千家万户。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要明确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责任主体,建立八项制度:1.建立和落实财政保障制度。2.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障制度。3.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医疗保健制度。4.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平等接受教育制度。5.建立驻村民警和乡镇司法助理员联系农村留守儿童制度。6.建立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援助制度。7.落实校园及其周边文化环境综合治理制度。8.落实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制度和统计年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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