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蕉城区妇联紧紧抓住有利时机,把解决基层妇联干部最关心最现实最迫切的待遇问题作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突破口,认真研究,强化措施,经过不懈努力和积极争取,全面落实基层妇联干部待遇。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享受同级党委委员政治待遇,部分年度考核特别优秀的妇联主席还同时享受经济待遇。社区妇联主席享受100元工作津贴,村妇代会主任享受200元工作津贴。 一、自下而上,全面摸底 蕉城区妇联坚持以“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的原则,深入全区16个乡镇(街道)走访调研,全面摸底基层妇联干部的思想动态和需求热点。分析现状,找出基层妇联干部存在的三方面问题:兼职过多,妇联工作投入较少;工作热情不足,缺乏荣誉感;人员流失严重,队伍稳定性差。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基层妇联干部待遇问题向区委组织部提出合理化建议。区组发函要求各乡镇、街道执行“妇联组织的党员主要领导干部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有关会议”的规定。 二、巧借东风,源头使力 借蕉城区领导到区妇联调研之机,着力强调省委《关于在新的发展阶段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为基层妇联干部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充分发挥妇联作为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借助人大、政协等平台广泛呼吁,提交《关于落实解决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享受同级党委委员待遇的请示》、《关于要求解决我区社区妇联主席享受工作津贴的请示》等建议,最终促成了我区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享受财政补贴政策的出台。 三、以点带面,阶段破题 为打开工作局面,蕉城区妇联采取抓点带面的方法推动解决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享受同级党委委员待遇问题,选取条件比较成熟的蕉北街道和七都镇,数次与党政一把手就政策和执行层面进行面对面的磋商和沟通,实现昔日以“配”为主的基层妇联干部走上“前台”,发挥重要作用。点上取得实质性突破后,分阶段分层次在全区落实,进一步提升基层妇联干部的政治地位,在工作中实现有“为”就有“位”,极大地推进了蕉城区基层妇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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