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内司委委员对妇女权益保障献计献策
10月11日上午,厦门市人大内司委召开会议,听取市政府、市中院对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听取内司委委员的意见建议。 厦门市政府在报告中提出:一要提高妇女参政比率和能力,继续抓好女性进村“两委”和村委会“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工作,加强女干部实践锻炼,加强女干部储备和选拔使用,建立健全有利于实现性别平等的女干部培训机制。二是推动妇女劳动权益保护,加强妇女创业就业公共服务,加大妇女劳动权益监察力度,出台完善保障妇女就业政策。三是加大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障力度,在土地确权工作中依法保护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四是加强妇女人身和婚姻家庭权益司法保护。 厦门市中院在报告中提出: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全面加强妇女权益保护,依法惩治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妥善处理涉及妇女权益的民事纠纷。二是建立专业团队,大力推动家事审判工作,建立两级法院家事审判专门审判庭、合议庭和专门审判团队。三是加强协调配合,完善妇女维权工作机制。 针对厦门市政府和市中院的报告,内司委委员们纷纷发言,提出意见建议,一是政府要研究细化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的具体措施,提高女性候选人数量,保障基层妇女的民主自治权利;二是针对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政府要加大宣传,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女职工集中的行业、企业,确保法律法规落实到位,体现政府对企业女职工的关爱;三是针对二胎政策放开对企业和女性就业的影响,政府相关部门要提前调研、谋划措施,通过各种手段提高女性就业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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