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市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
■ 本报记者 吴军华 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市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促进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把新时期家庭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家庭工作科学化水平。 厦门市妇联主席吴亚汝表示,市委市政府“两办”转发《意见》,体现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时期家庭工作,可以更好地发挥家庭应有的社会功能以及在传承文明、弘扬美德、引领风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作用。在《意见》的“四大工程”中,厦门市妇联将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融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之中,引领广大家庭成员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同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增进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推动新时期家庭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坚持以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构建和谐社会为宗旨,以家庭需求为导向,以增强民生福祉为重点,以创新社会治理为动力。 在家庭美德工程中,力求家庭美德知晓率达85%以上。结合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开展好母亲、好女儿、好妻子、好父亲、好丈夫、勤廉贤内助等推荐宣传活动,传播家庭道德正能量;以持续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等群众性家庭文明建设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城乡“妇女之家”“女职工周末学校”等为平台,积极拓展群众参与家庭道德实践的渠道,提高全市广大家庭的文明程度和幸福指数,不断丰富美丽厦门的文明内涵,力争五好文明家庭活动创建率达90%以上。 在家庭教育工程中,分期分批轮训家庭教育骨干,推进家庭教育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家庭教育试验研究基地,市、区100%成立家庭教育研究会、家庭教育讲师团,镇、街100%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推动社区、农村结合实际创办家长学校,使城市社区家长学校建校率达90%以上,农村家长学校建校率达75%以上,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家长学校建校率达100%;依托鹭江讲坛、各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各类家长学校、女性大讲堂、市区家庭教育研究会和各妇女之家等活动阵地,结合各自实际,将“百场家庭教育讲座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与“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系列活动有机结合。 在家庭关爱工程中,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通过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方式,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廉价、便捷的家庭服务;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将关爱流动人口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内容。继续做好爱心妈妈结对帮扶工作,促进流动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加大对残疾困难家庭的护理补贴,逐步实现政府购买服务的护理员上门服务制度化。帮扶无男劳动力的城乡低保特困家庭,确保早日脱贫。实施城乡困难妇女儿童大病救助,开展城镇低保已婚妇女妇科常见病检查,检查率每两年不少于95%;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窗口试点设立婚姻家庭辅导室,开展婚前培训、法律宣传、离婚辅导等工作,为群众的婚姻家庭生活提供帮助,同时构建预防、制止和惩戒家庭暴力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 在家庭服务工程中,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要把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计划和培训补贴政策。积极争取政策资源,把家政服务作为扶持妇女创业和带动妇女就业的重点领域,定期举办“家庭服务职业技能大赛”,做大做强巾帼家政服务品牌;进一步推动面向家庭、服务民生的智慧社区平台建设,努力实现社区政务管理、便民信息服务、事务办理、物业管理和家庭智慧生活等“一站式”服务,推动实现民生服务的便利化和均等化,推动信息惠民服务进家庭。以社区网格化管理为依托,详细了解和全面掌握每一户家庭的家庭结构、成员组成、家庭需求、存在困难等基础信息,建立家庭信息库,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家庭服务提供参考。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推进家庭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家庭工作与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步部署,与文明城市、文明村镇建设同步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 |
- 2014-10-20南平三个家庭荣获全国“书香之家”称号
- 2014-10-19关爱弱势群体,兴业银行为百户贫困家庭送温暖
- 2014-10-19意大利罗马市长会见同性恋家庭
- 2014-10-18秋瓷炫想拍中国家庭剧 直言很喜欢张柏芝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