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县认真筹备开好全县妇女第十五次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的规定,南靖县第十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于2009年11月召开,至今年年底届满,应召开南靖县妇女第十五次代表大会并进行换届选举。一段时间来,南靖县妇联认真筹备初定于11月中旬进行换届,妇联全体工作人员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妇女十一大对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的新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认真总结在党的领导下,过去五年我县妇女在南靖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的新贡献、实现的新跨越,妇联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深刻分析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科学谋划今后五年的新目标、新任务,认真做好代表选举、文件起草、会务准备等各项筹备工作,共同努力把全县妇女十五大开成一个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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