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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秀榕、吴洪芹建议在立法法修正案中突显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
www.fjsen.com 2015-01-01 10:51:13   来源:福建妇女网    我来说两句

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1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秀榕和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妇联主席吴洪芹分别在会上提出,将“法律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纳入立法评估,在立法论证、听证、评估中关注法律规定对不同性别人群的影响,进一步体现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

陈秀榕提出要进一步在立法中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将性别平等咨询评估贯穿于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建议在立法法草案第36条、第38条、第52条、第63条中补充规定:在开展论证、听证、评估时应当关注法律规定对不同性别人群的影响。陈秀榕以《社会救助法》的立法为证,草案后经全国妇联建议,2014年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都享有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权利,不再强调户主亦即男性的对救助资源的控制,进而促进性别平等与家庭和谐。因此,建议在立法中准备评估法律规定对不同性别的影响,在发现有显失公平的问题或可能时及时进行调整,避免因法律规定不当造成制度性歧视,不仅有助于增强立法的科学性,而且有助于更好地实现通过法律途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目标。陈秀榕强调,开展法律政策性别平等咨询评估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应当贯穿于立法和司法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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