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法维护妇女权益道路上砥砺前行
——2014年妇联组织实施“巾帼维权行动”综述
——2014年妇联组织实施“巾帼维权行动”综述
加强机制建设 为妇女群众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 服务传递温暖,服务凝聚人心。 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在2800多个县区开通,全国建立了25万个妇女儿童维权站、维权合议庭、维权岗、家庭暴力投诉站等各类维权服务机构,把维权服务落实在基层、送到妇女群众身边。 全国妇联加强对基层维权工作的指导,起草下发《巾帼维权行动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妇联开展“巾帼维权行动”。22个省区市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申请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款247万元,帮助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及残疾人总计1535人,挽回经济损失近8300万元。 信访是妇女群众反映问题和呼声的重要途径之一。全国妇联修改并正式下发《妇联组织信访工作规定》,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协理等妇联信访创新机制,提出建立与诉求表达、心理干预、矛盾调处、法律援助相衔接的机制,加强12338热线、妇女之家维权服务在基层信访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网上受理信访事项,明确领导定期接待制度等,指导妇联系统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 全国妇联积极探索利用新媒体开展维权宣传工作,加强妇女儿童舆情监测工作,及时跟进妇女儿童舆情热点,注重从网络上发现妇女儿童侵权问题,主动指导地方妇联跟进提供维权服务。针对广东惠州教学点性侵女童、山东东平疑似性侵女学生、厦大教授诱奸女学生等舆情热点事件,及时发出妇联的维权之声。 有的地方出现所谓“女德班”现象,传播封建三纲五常,侮辱女性人格尊严,严重践踏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包括“闽姐姐”在内的多个省区市妇联官方微博发出声音,引导舆论,大力推进先进性别文化建设。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定,为妇联组织依法维护妇女权益提供了重大契机。妇联维权工作必将迎来崭新的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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