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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撒种子的“知心法官”
——记八闽楷模、全国优秀法官黄志丽
www.fjsen.com 2015-01-08 09:05:3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黄志丽正在进行调解工作。

(资料图片,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供)

东南网1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张辉)去年12月22日,还不到上班时间,黄志丽就早早地来到办公室。她的办公桌上,有一张满满当当的日程表:先是两起民事纠纷案的庭审,还要给开发商打电话,督促其对业主的赔偿事宜,紧接着走村入户调解一起邻里纠纷,顺带回访一起上月已审结的赡养案件……

黄志丽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她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忠诚履职,秉公办案,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先后收获“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2014年,她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最美基层法官”,是我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法官。

谈及这些光鲜的标签,黄志丽说自己更像一个播撒种子的人:“每办一个案件,就像播撒下一颗种子,有守法用法的种子,和谐礼让的种子,宽容友爱的种子,我希望它们能够发芽、成长、结果。”

执掌天平,一心公正司法

1972年,黄志丽出生于龙海市一个普通家庭。从小,她就痴迷于金庸、古龙的武侠小说,并在心底种下一个“侠女梦”。“我迷的不是刀光剑影,而是仗剑江湖、匡扶正义的生活。”黄志丽说。

1995年,芗城区法院公开对外招考,这让黄志丽找到了当“侠女”的机会。“法官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必须公正断案,依法审判,以彰显公平正义。”黄志丽当即决定报考,放弃了家人安排的高薪厚职。

23岁那年,黄志丽如愿加入芗城法院,成为政工科一名科员。最初,文秘专业出身的黄志丽是门外汉。为此,她不断学习充电,先后于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研修法学。在掌握专业知识之余,黄志丽主动学习心理咨询师课程,考取婚姻分析师资格证书,并将其运用于日常纠纷调解中。

“法官应该是个杂家,唯有不断学习,才能够在断案中游刃有余,保证客观公正。”很快,黄志丽成长为手握法槌、身穿法袍的法官,开始了“行侠仗义”生涯。

“光有理论还不够,还要在实践中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坚持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黄志丽说,作为法官,审理案件应该抽丝剥茧,追根溯源,探求事件内在的根源,厘清案件外在的证据,才能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公正。

2011年夏,黄志丽承办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某桩基施工公司起诉某建筑公司拒付十根桩数的工程款,却仅有项目经理人及施工工人的证词,可证明因桩位下陷导致基桩消失,证据明显不足。依照“谁举证谁主张”的原则,法院完全可以驳回其诉讼请求。

“不查清事实不轻易下判。”抱着这样的理念,黄志丽庭审前做了7份询问笔录,并逐一比对,希望从中找到突破口。在仔细翻看被告笔录时,黄志丽终有收获。原来,被告曾在笔录中提及桩位下陷,打了十几根桩下去就不见了。

于是,黄志丽多方请教,最终在测绘部门浩如烟海的旧档案中,找到了当年记载基桩消失情况说明的图纸。通过坚持不懈的调查研究,黄志丽扭转了一桩无头公案,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92万元,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百姓来到法院,多多少少会带些不安和疑虑,他们最盼望的就是公正。”黄志丽说,作为法官,要始终把公正视为生命,在深入调查研究、探求案件根源、理清案件证据上下功夫,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办案一时,公正一世。正是这样的坚守,“侠女”黄志丽收获颇丰。自2001年任助理审判员独立办案以来,黄志丽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000余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

定纷止争,让群众看得懂公正

“老伴,你可以安息了。”在第八次调解后,黄某终于拿到了继子给的3万多元现金,并撤回起诉。陈老汉去世后,儿子私领遗产,引发与继母的矛盾。为解开二人心结,黄志丽前后8次当面调解,为此4次走访,行程40公里,与二人谈话费时33小时。如果开庭审理这个案件,两三个小时足以落槌敲定。

黄志丽认为,遇到矛盾纠纷,不能一审了之,而要耐心释法析理,将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这样的执着,源自她初任审判员时的一次经历。

当时,黄志丽受理了一起土地纠纷案。由于事实清楚,她很快就依法作出了判决。然而,她回访时发现,案子虽结,当事人心结难开。争议双方是手足至亲,判决生效后,双方“老死不相往来”。为此,90多岁的老祖父含恨而终。一个小小纠纷,毁了三代人的亲情。

“到底什么样的公正,才是群众需要的呢?”这件事深深触动了黄志丽。从此,她对法律有了新的认识:“公平正义只是法律最核心、最基本的一个方面,法官还应该担当起更多的职能。”在黄志丽看来,法官如同医生,需要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召唤社会道德回归,“既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更要解开心结”。

为此,黄志丽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剥洋葱”办案法。“遇到案件,不急着审判,先寻找到掩盖在语言文字下的真正矛盾与诉求,探寻矛盾出现的真正原因,为当事人提供多个解决途径。”

几年前,漳州的老魏以追讨赡养费为由,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接手案件后,黄志丽发现不对劲:“老人退休前身居高位,退休金丰厚,儿子小有成就,怎么会因为赡养费闹得不可开交呢?”

经过“剥洋葱”,黄志丽抓住了案中的“心结”。原来,老魏退休后,仍然习惯板着脸,动辄便用领导的口气训斥儿子,把儿子一家都给吓跑了。思子心切的老魏希望儿子常回家看看,又不善于表达,最终在法院上演了一出“闹剧”。

找到症结之后,黄志丽给老魏来了个“现场演习”,模仿着他的语气,现场对他训话,对方一下子就急了。“这不结了,这种表达爱的方式,是人都受不了,更何况你儿子都快四十岁的人了。”黄志丽三言两语,让对方恍然大悟。同时,黄志丽也给小魏做起了工作,要求他主动关心老人,不能用臭脾气来对付臭脾气。最终,这出“闹剧”演变为家庭美满剧。

“法官不仅要让群众看得见公正,还要让群众看得懂公正,只有通过释法析理,亲和调解,才能让法官心中的公正化为公众相信的公正。”黄志丽说,如今,“剥洋葱”办案法已成为自己下意识的“规范动作”。

以人为本,用真诚温暖人心

农民工陈明(化名)至今仍感到庆幸,因为黄志丽的坚持,他保住了救命钱。两年前,陈明因工伤摔成高位截瘫,经黄志丽调解,他领到了赔偿款。不过,黄志丽留了个心眼,要求他将一半赔偿款存为定期,并嘱托银行,若有人要领取,需与其所在村确认。“当事人父母早亡,女儿尚未成年,按照我的经验,他的妻子不是没有卷款跑路的可能。”黄志丽说。

一年多后,黄志丽到村里回访。果不其然,陈明的妻子带着一半赔偿款离家,从此渺无音讯。值得庆幸的是,由于当时她善意的提醒,另一半赔偿款得以保住。

“民事案件,小到一草一木的归属,大到巨额财产的追讨,都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千方百计解决好当事人的诉求和困难。”黄志丽坚持扎根群众,在八小时以外多下功夫,用真诚慰藉人心。“头名人人争,凡事七分好,唯有办案,尽力十二分,才对得起良心。”

2011年,黄志丽承办一起分家析产案件。91岁的庄阿婆被女儿诉诸法庭。黄志丽不急着审理,而是立即赶到庄阿婆家,倾听她的心事。聊天中,黄志丽得知,老人育有8个子女,却无人与她同住,不久前还摔伤一只腿。“我得为老人做点什么。”黄志丽说。

黄志丽召集庄阿婆的子女,协商出了让各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不过,她却不急着就此结案,她对老人的子女们讲明老人需陪伴,分家析产急不得。她谈起自己母亲早逝,“子欲养而亲不待”的心路历程,慢慢感化了老人的子女。在黄志丽的建议下,几个子女安排了“敬老日程表”,轮流陪伴老母亲。这让老人很是感动:“黄法官,你这么费神为我安排养老的事,真不知该如何感谢。”

“我没做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不过是卷起裤子、挽起袖子、弯下身子、放下面子,去做有些人不愿意做的难事、琐事。”面对褒奖,黄志丽如是说。

“卷起裤子”不是难事,但十多年如一日的坚持,并不容易。19年来,她加班加点2600多天,相当于多工作7年多。2012年6月,全省首个以法官个人命名的工作室——黄志丽法官工作室在南坑街道办事处成立,截至2014年8月,工作室共为群众答疑解难474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59件次,巡回办结案件94件,诉前联动化解民事纠纷505件。

高负荷工作的代价是,黄志丽对自己的家人始终心存愧疚。采访当天,她的老父亲住进了医院,因为药房缺药,忙于工作的黄志丽,只能打电话四处托朋友代为购药。

然而,她的幸福感并未因此消减半分。“调解好一对夫妻,挽救一份亲情,帮助一家企业,都能给我带来喜悦和满足,让我感到法官的幸福指数很高。”黄志丽说。

如今,黄志丽已是一个明星法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省十佳法官”等荣誉一度让她感到有些不适,看到宣传栏贴出自己的照片和事迹,都得低头走,生怕被认出来。

不过,现在她对荣誉有了不一样的体会:“这个‘黄志丽’不仅是我本人,更是所有基层法官的缩影。”黄志丽说,多年的法官生涯,让她看到了那些不健全的社会关系,“我把荣誉当作鞭策,希望能够带动更多人一道,播撒下正能量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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