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陈秀榕建议制定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东南网3月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郑昭 )我省全国人大代表陈秀榕提交关于制定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议案。 议案指出,面对社会在转型、家庭在变迁、教育在变革的外部环境,我国的家庭教育却一直延续着传统模式,问题突出。另一方面,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市场混乱,各类家庭教育服务指导机构缺乏必要的准入机制和专业规范。相对于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我国缺乏完善、系统地促进、支持家庭教育事业的法律与政策,家庭教育的法律地位得不到确认,家庭教育服务、指导、管理等支持系统既不健全也不规范,亟待立法回应。 议案建议,将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立法重点内容应包括:家庭教育的界定(明确家庭教育的主体、内容等),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明确家庭教育的核心价值理念),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明确家庭教育的主管机构、指导机构、服务机构等),家庭教育的特别措施(针对留守、流动、流浪儿童以及残疾、经济困难儿童的家庭教育,规定特别措施),法律责任(明确违反相关法律规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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