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资本+集体土地”:联手打造农村养老新模式
如何让农村的老人和城镇老人一样实现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快乐养老?这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村探索养老模式的一个起点。过去曾经囿于村集体产权制度,村集体与民资鲜有合作,就更不用提合作兴办养老机构了。现在,从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出台文件,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使用农村集体土地,并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机构,可谓有效破解了农村养老的一大难题。 ■ 本报记者 吴军华 ■ 上官晓珍 今年3月8日,正式运营的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西园老年公寓,让入住的老人们切实感受到了宾馆式的管理、医院式的看护、亲情式的服务,老年人“老了怎么办?”“在哪里养老?”的忧虑在这里得到了有效解决。 福建省民政厅有关人士表示,曾经囿于村集体产权制度,村集体与民资鲜有合作。现在的政策不仅支持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机构,还允许依法使用集体土地兴办农村养老机构,可谓有效破解了农村养老的一大难题。 民营资本联手农村集体土地,共同打造非营利性养老机构 占地12亩、建筑面积7300平方米的西园老年公寓是经福州市民政局批准成立的一家非营利性民营养老机构,距离福州市火车站北广场约一公里,交通便利。公寓内亭台楼阁,鸟语花香,后院还有健身广场、迷宫花园、菜园、观日台、古木屋、登山道等设施。 西园老年公寓引入民营资本和管理模式,总投资3000多万元,共建有3栋电梯楼。西园老年公寓总经理谢少萍说:“为方便老人记忆,每一栋楼都是以文字来命名的,分别是长福楼、长青楼、长寿楼,这些词也都是老人最爱听的。” 谢少萍还介绍,每栋楼分工不同,长福楼二至五楼为自理区,长寿楼二至七楼是护理区,长青楼是综合楼。住在自理区的老人都是生活可以自理的,而护理区入住的老人都需要全面护理。公寓楼的周围还建有益寿亭、延年亭,可供老人乘凉休憩。 “早在十年前,我们村里就开始谋划要建立一个自己的老年公寓,但是一直受阻于审批程序繁杂。直到近几年有许多民间资本很热心养老服务,提议资金主要由他们来提供,村里主要提供土地入股。” 西园村村主任吴兰娟介绍,由于没有政策支持,双方都迟迟不敢拍板决定。后来,从中央到地方都相继出台文件,提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使用农村集体土地。2013年,西园村正式与福建省长青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洽谈,最后决定由村集体提供12亩左右的土地和部分资金占股49%,长青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资金2000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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