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妇联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升妇联干部的调解业务水平,更有效地帮助妇女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市妇联于10月30日举办了首届市妇联系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对50多名调解员进行培训。 培训班由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李安红主持,市妇联副主席娄月琴致辞。娄副主席希望参训的学员们通过本次培训,提高调解能力,掌握更有效的调解方法和技巧,发挥好“娘家人”的作用,情、理、法并重地调处矛盾纠纷,让更多的家庭能够握手言和,促进家庭和睦、社会稳定。 培训班邀请了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庭林守霖副庭长、婚姻咨询师陈前授课。林副庭长分析了调解的理念和优势,并结合自身办案经历,分享了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的成功案例,强调调解需要以双方自愿为基础,调解家庭纠纷要讲“法”也要讲“情”。陈前老师从婚姻经营和心理学角度出发,提出妇联调解员应引导家庭成员少用暴力、冷战互相对峙,有效沟通才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关键。培训还播放了家庭纠纷调解视频,由资深调解员总结分享调解“口诀”,生动、直观地向学员们介绍调解的好经验和好方法;还安排了互动提问环节,学员们纷纷就生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向老师请教,进行了充分的经验交流,气氛热烈。课后,不少姐妹反馈:“培训很生动,知识很受用!” 市妇联不仅重视对妇联干部调解能力的培养,还注重调解网络的建设和发展。多年来,市妇联已形成了“窗口、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接访方式,多种渠道帮助妇女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目前,福州市县两级妇联已相继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部分县(市)区妇联在街道(乡镇)成立调解室,建构了较为完善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网络。福州市妇联还与5位律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咨询师签订兼职调解员协议,为妇女群众提供更专业、更有效的调解服务。市乡镇(街道)、社区(村)活跃着2000多名妇干信访代理/协理员,在基层帮助调解家庭纠纷,积极融入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引导妇女群众合情合理合法解决问题,为进一步化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妇联权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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