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营造浓厚氛围,宣传创建到家。按照省妇联工作部署,督促指导基层“妇女之家”开展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活动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平安知识进家庭、安全防范措施进家庭、矛盾纠纷调解进家庭活动,宣传普及防火、防盗、防抢、防暴力、防拐卖等生活安全常识,使平安理念、平安知识深入千家万户。厦门市各级妇联组织切实发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牵头作用,充分利用社区、村电子屏幕,经常性滚动播放“七无一好”的“平安家庭”创建标准,并结合3.8、6.26、11.25等节点,播放维权宣传标语,扎实引导家庭共创平安。2015年,厦门市464个“妇女之家”行动起来,开展活动882场次,参与妇女达57414人次,厦门市“平安家庭”创建率达93%。贯彻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市禁毒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无毒家庭”创建和“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开展家庭禁毒宣传教育,结合厦门市妇联“娘家人三进三送”活动,深入学校开展 “毒品知识进万家”、“禁毒宣传校园行”等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常态化开展,把平安家庭纳入“最美家庭”寻找范围,开展“美丽厦门·最美家庭”征文,在厦门日报刊登“最美家庭”故事及家风家训,发动基层召开最美家庭故事分享会。在新改版的厦门妇女网上设置“妇女维权”和“网上维权”栏目;与福建东南网联合打造“鹭岛姐姐”微信平台,“鹭岛姐姐”微信、微博与厦门新闻网联动,定期刊发维权信息和法治宣传。充分利用“鹭岛姐姐”微信、微博,针对反家暴、预防女童性侵、取消嫖宿幼女罪等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行为,表明态度,宣传维权主张。 四是维权措施扎实,服务妇女到家。厦门市妇联牵头召开维权工作推进会,进一步明确基层妇女议事的宗旨、主体、内容、程序和形式等,推动基层有目的、有组织、有规范地组织妇女代表议身边事、议家庭事、议社会事,充分表达意愿建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厦门市建成妇女议事组织1754个。大力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和协理工作,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实现全市基层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全覆盖,把法律宣传、心理疏导、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服务送到妇女群众身边。组建巾帼法律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公、检、法、司的女法律工作者职业和专业优势,为妇女儿童提供信访代理协理、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心理疏导等服务,现厦门市已有1433名妇女信访代理员。建立困难妇女帮扶互助制,引导妇女以村组为单位、以产业合作社为依托、以基层妇女干部或女能人为带动,采取“亲帮亲、邻帮邻”方式,成立妇女互助组,生产上互助、生活上互帮、精神上互慰。海沧区海沧街道海兴社区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为失地农民家庭提供各种互助服务,帮助失地农民实现再就业;集美区杏滨街道三秀社区以“邻里相亲、共育文明”为主题开展“有难大家帮”邻里走访活动,结对帮扶外来打工者在内的困难家庭;翔安区内厝镇上塘社区以关注留守妇女、儿童为重点,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内厝镇莲塘村成立“亲子义工队”,广泛宣传“现代育儿,亲子教育”新知识。全市成立750个妇女互助组。通过在乡镇(街道) 综治中心建立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等, 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主导的“大排查”“大调解”工作。在市综治委、司法局指导下设立厦门市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调解委员会,指导基层妇联建立妇调委开展调解工作。厦门市妇联与市级人民法院联合发文,共建诉调衔接机制,健全涉妇女儿童维权调处机构或人民调解室,共同做好法律咨询、非讼干预、人民调解、纠纷化解等工作。全市共有7个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调委会,38个镇街妇女儿童维权站,积极参与“大排查”“大调解”工作。积极参与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市妇联与市农业局联合发文,争取市领导支持,市妇联进入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加大政策宣传,指导试点镇街妇联开展工作,4个试点镇街妇联都进入确权登记领导小组。加大源头维权,推动厦门市性别平等促进决定进入市人大立法调研备选项目,通过“两会”提案议案提出建立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的建议,委托厦大课题组完成调研及方案。组织法律专家、妇干、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性别立法、反家暴法(征求意见稿)、刑法修正案等法律征求意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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