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妇联网消息 7月23日《海峡都市报》报道:“7月16日,宁德寿宁县竹管垅乡后洋村,17岁少女小丽(化名)在茶山被该村村主任张某强强奸,事后,小雨服下‘百草枯”农药”。宁德市妇联知悉报道后,维权分管领导第一时间向寿宁县公安局了解案件情况,维权干部致电寿宁县妇联,要求寿宁县妇联实地了解案情,并赶赴受害女孩收治医院看望慰问女孩,安抚女孩家属情绪,协助女孩家属积极配合警方立案调查。近段时间以来,市县两级妇联随时关注案情进展,并与其家属保持密切联系,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据悉,寿宁县刑警大队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至现场开展侦查,于当日传唤犯罪嫌疑人张某强到案,同日,嫌疑人张某强被寿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7月22日,寿宁县公安局向寿宁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涉嫌“7.16”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张某强。
8月9日,市妇联主席钟梅允、副主席谢美葵一行前往闽东医院,看望慰问受害女孩,送上慰问金,详细了解女孩的身体恢复情况、情绪变化、父母亲人的看护情况。据其亲属介绍,现已收到社会各界爱心单位、爱心人士慰问款20多万元,目前花费医疗费用10多万元。钟主席一行还向其主治医生叶医生了解病情,据叶医生介绍,目前邱晓君的肝、肺、肾等各项检查指标趋于稳定,已从ICU转到肾内科普通病房,医院已联系心理专家给其做心理辅导。
市妇联主席钟梅允在了解了受害女孩病情和案件进展后,鼓励女孩要坚强勇敢地面对当前,积极调理好身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对未来要充满希望。并叮嘱其家属:妇联是妇女儿童的“娘家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的职责,有什么困难要求可向县市两级妇联反映,市县妇联会及时向相关部门转达、呼吁相关事项。希望其家属要正确面对媒体的力量,确实保护好女孩的隐私。
此事件受到全国妇联、省妇联的高度关注,分别作出指示,要求市县两级妇联调查了解、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对受害当事人给予关心关爱、做好安抚工作,积极指导维权。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给予5000元救助款,市、县妇联分别给予1000元慰问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