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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微信卖烟被判刑 站上法庭还不知道犯罪了
www.fjsen.com 2016-08-30 15:11:42  张杨 来源:厦门网    我来说两句

网上卖烟犯法女孩被判刑11个月

今年8月24日,王小姐以犯非法经营罪,被达川区法院判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法院同时判决对其作案工具和香烟予以没收,对非法所得1.5万元予以收缴。

“她都站上法庭了,还不知道在网上贩卖香烟属于违法行为。”昨日,达川区法院法官柏燕介绍,王小姐很年轻,看上去比较单纯,不懂法律,她在法庭上对自己所犯的罪行都认罪了。

柏燕介绍,香烟是专营商品,必须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同时还要取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资格才能销售,必须要两个条件都具备才能允许销售,像王小姐这样在微信上销售香烟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成都商报实习记者张杨(图片由达川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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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哪些微商涉嫌非法经营?

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

香烟是国家专营专卖的产品,属于限制经营,售卖香烟需要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法律禁止经营或者限制经营的产品,包括烟草专卖品、食盐、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部分通讯产品,比如电视卫星接收器等,也需要审批后才有资格销售和安装。凡是法律禁止生产、销售或者安装的,都不允许买卖;还有一些限制经营的产品,需要许可,没有取得许可而进行生产、安装、销售等活动,会构成非法经营罪。在网上通过微商等途径销售,一样构成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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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伊琳,赖旭华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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