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妻子带人捉奸 被判非法拘禁 2015年7月下旬,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人小贺因怀疑丈夫阿峰有外遇,便找来阿裴、阿饶,一起对阿峰进行跟踪。7月23日约16时许,小贺发现丈夫入住了某航空酒店,便也入住了该酒店,并打电话请求朋友大甄帮忙,她则与阿裴、阿饶在酒店某房间等候。 过了一会儿,大甄与另外5名男子先后到达该酒店409房间,准备帮助小贺捉奸。众人商定,等到次日凌晨再动手,以便捉奸在床。 7月24日1时54分,小贺打电话报警,称要举报某航空酒店406房间有人提供色情服务,随后民警进入406房间对阿峰和女子小赵进行调查。当民警离开后,小贺等人趁阿峰还没有关房门冲入房间,小贺与大甄对被“捉奸在屋”的两人进行殴打。 随后阿饶也进入406房间,并在小贺的授意下与大甄一起将小赵的双手按住,小贺则在阿饶、大甄的帮助下将小赵的衣服强行脱掉。大甄、阿裴用手机拍下小赵的裸照后,小贺采用扇耳光的方式逼迫小赵对自己的手机进行解锁,以便查看自己丈夫与小赵的聊天内容。阿裴、阿饶则对手机内容进行拍照。 之后,4人轮番对小赵进行看管,而其他被叫来帮忙的5人则到409房休息。上午8时许,阿峰的母亲来到酒店,阿峰和母亲在与小贺一方协商后离开。直至当日10时左右,小赵才被准许离开406房。 本以为是全面“胜利”的小贺,却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拘禁的罪名起诉。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认为,小贺、阿甄、阿裴、阿饶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系共同犯罪。小贺、阿甄、阿裴被判处管制1年零8个月,阿饶则被判处管制1年。 案例 破门而入捉奸 变成非法侵入 小王与妻子小娟都是广州市人,他们因感情问题早已有了隔阂,小娟想离婚,小王却不愿意。于是小娟在外租了间房子,经常去那里住,妻子这一举动,让小王渐渐生疑。 2015年4月3日17时许,小王伙同阿祥等人以捉奸为由,未经小娟允许,强行踹开入小娟在外租住的房子大门。小王等冲进屋内后发现,屋内果然还有一名男子小焕。小王气不打一处来,与前来捉奸的众人殴打了小娟和小焕,致二人受轻微伤。后警方到场,将小王等人抓获。 小王本是理直气壮地抓奸,不料却收到了检察院的起诉书。检察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将小王和阿祥起诉至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在庭审中,小王对检方指控不持异议,其辩护人认为,小王非法闯入的动机是为了挽救其婚姻,有别于一般的非法侵入住宅案件,且小娟已谅解小王,加上其自愿认罪,是初犯,请求对小王从轻处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王、阿祥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其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根据犯罪事实及情节等,判处小王有期徒刑6个月,判处阿祥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 (以上案例所涉人员均为化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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