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共建促进妇女组织作用发挥 “四新”领域妇女组织与党群部门进行合作,实现组织共建,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如福建泉州领show天地的妇联活动与党群活动共同开展,避免了内容交叉重复,节约资源、降低成本。“四新”领域妇女组织之间共搭共建平台,互帮互助实现共同发展。上海市徐汇区律师界妇联、铭言菜市场妇联,上海聚科园区妇联充分发挥三个组织在三个不同领域的优势,菜市场妇联为这两家妇联提供 “生鲜到所”上门服务,律师界妇联专门为菜市场妇联成立线下律师服务平台,聚科园区妇联则利用自身资源,为菜市场妇联提供“生物细胞快速检测”等服务,实现了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进一步加强“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建设的思考与建议 推动在“四新”领域灵活多样建立妇女组织,填补组织覆盖盲区,是改革妇联基层组织设置、壮大妇联基层工作力量的重要举措。同时需要看到,目前存在一些领域尚未建组织,一些妇女群众尚未覆盖到、服务到,服务的针对性不够、制度和资源保障不足等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解决。进一步加强“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建设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工作力度。 一是进一步增强“四新”领域建组织的力度,扩大组织覆盖面,建议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覆盖措施。对于流动性较大、较为分散的自由职业人群,建议充分发挥微信群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搭建其所需的心理疏导、沟通交流服务平台。针对覆盖尚不够充分的全职妈妈、单亲妈妈、失独、空巢等妇女群体,建议先对本社区这类人群的基本状况、问题和需求进行调研摸底,针对她们的需求开展服务,逐步建立联系后再成立妇女组织。 二是进一步推进“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发挥作用,立足妇女需求,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建议从所联系服务的妇女群体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出发,选择活动的内容、时间和形式等。同时注重深入了解每一位妇女群众面临的特殊困难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救助,真正解决她们工作生活中的难题,提高她们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三是进一步加强妇女组织自身建设的指导支持,为妇女组织发展提供制度和资源保障。建议全国妇联出台专门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建设的制度规范,以指导各妇联组织开展“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建设工作。各地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完善“四新”领域妇女组织工作制度,比如完善结对互助制度资源共享制度,完善经费、项目等资源支持制度。上级妇联组织加强开展对“四新”领域妇女组织的经费支持、平台搭建、工作或项目指导、培训等工作,指导其利用党建等平台、资源,与其他群团组织共同举办活动,或通过项目合作、平台搭建等的方式获得经费、项目、人员等方面的资源支持和保障。 [注: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专项课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研究”(项目批准号:18VSJ105)阶段性成果作者单位: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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