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地区14.1%青少年网民受到网络沉迷的困扰,相关报告建议——
搭建多方共治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
● 要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现实保护的有效融合,不仅要消除网络给未成年人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更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去弥补未成年人现实保护的不足,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应以牺牲未成年人基本权利为代价,把未成年人隔离在网络环境之外,而是要积极支持、引导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保护,在参与过程中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以最终实现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 中国妇女报·中国女网记者 张明芳
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于2019 年2月发布的《第4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8.29亿,其中10岁以下网民占比4.1%,10~19岁网民占比17.5%。
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首次“触网”年龄的持续走低,对于心智不成熟、辨别能力差的未成年人来说,网络世界带给他们很多积极影响的同时,也掺杂着一些不那么友好的因素,甚至潜伏着危险。
为了更好推动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8月20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发布了《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围绕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的六个主要问题开展了专题研究并提出具体建议。
以儿童权利为导向建立堵疏结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体系
报告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要遵循儿童权利公约,确立以儿童权利为导向的法律政策理念。
报告重点从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三个角度进行了研究。
首先,报告明确了在新时代,互联网对实现儿童发展权具有重大积极意义。其次,报告强调要充分实现网络环境下儿童的受保护权,具体提出了三项立法政策建议:加大对发布、传播不良信息行为的处罚力度;在刑法中规定对持有儿童色情信息行为的处罚;对涉及未成年人网络欺凌的资料采取阻断传输、删除等措施,对实施网络欺凌的行为进行处罚。最后,报告强调要保障儿童在网络时代的参与权。明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不应以牺牲未成年人基本权利为代价,把未成年人隔离在网络环境之外,而是要积极支持、引导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保护,在参与过程中培养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以最终实现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
近几年来,网络直播、短视频等新型媒体形式获得未成年人的青睐。据相关数据显示,在4.25亿网络直播用户中,青少年观看直播的比例达到45.2%。但其中内容良莠不齐,给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价值观塑造都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于是,很多立法政策制定者、老师和家长在应对未成年人接触网络的问题时,倾向于“一堵了之”。那么,如何正确认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堵”与“疏”的问题呢?
报告认为,国家要建立堵疏结合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体系。首先,在保证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娱乐空间。其次,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网络产品分类制度等。最后,社会应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的娱乐空间。
网络不是洪水猛兽,它带给未成年人的不仅有危险,也有机遇和快乐。简单的“堵”和“疏”都是草率的,哪些情况需要“堵”,哪些情况需要“疏”,这都需要审慎的研究和精细的制度设计。
搭建多方共治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破解身份确认与隐私保护的难题
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不能单靠政府、企业、家庭、学校中的任何一方来完成,多方共治理念已经深入人心。
报告认为,国家要搭建多方共治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阐述了政府、企业、学校、家庭和社会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应该承担的具体职责。
报告建议,应在中央层面设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机制。政府要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主动搭建全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合作机制。互联网企业要建设未成年人保护机制。要尽快培育专业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类社会组织,以有效衔接企业和学校、家庭,全面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具体工作。
而在家庭职责方面,报告建议,立法应明确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重要地位。首先从观念上要解决的问题是,当前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不仅是孩子的问题,也是家长的问题。家长要以身作则,多陪伴孩子开展有益的线下活动。
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过程中,我国当前立法政策的基本思路是:首先要确定未成年人的身份,在此基础上强化对其特殊保护。人脸识别、指纹登录、身份信息等都成为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重要手段。
那么,通过各种方式确认身份,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就不可避免地收集了未成年人的大量个人信息,如何保障这些信息不会被滥用?又如何保障这些信息不会被泄露?
报告认为,国家要破解未成年人身份确认与隐私保护的难题。为此报告建议,首先,国家应该主导建立“一站式”未成年人身份识别管理平台,凡是需要确认未成年人身份的,都由这个平台统一收集和管理。同时明确,该平台只负责身份识别,不负责对这些信息的储存及分析。此外,报告还建议区分年龄确定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及完善监护人同意制度等。
重点解决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沉迷问题推进网络保护与现实保护的有效融合
根据中国青年网络协会第三次网瘾调查研究报告显示,我国城市地区14.1%的青少年网民受到网络沉迷的困扰,人数为2400万之多;乡村地区的比率与此接近,因此整体数字可达3300万。网络沉迷不仅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了损害,也影响了家庭和谐幸福。
因此报告认为,国家要重点解决社会高度关注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沉迷问题。为此报告建议,由政府推动建立“一站式”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管理平台,对未成年人网络游戏行为进行统一管理。加强对企业调研,对互联网企业在网络防沉迷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进行研究,为立法提供参考并进行推广。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在未成年人网络防沉迷方面的作用。明确网络游戏成瘾的诊断标准,加强对网瘾戒除机构的治理。
报告认为,对未成年人的现实保护中还有很多尚未解决的问题。比如举报机制不健全,很多未成年人受侵害案件难以被发现;未成年人危机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匮乏等。
虽然日益重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但其根源首先还是现实世界的问题。报告认为,国家要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与现实保护的有效融合。不仅要消除网络给未成年人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更要充分利用网络的优势去弥补未成年人现实保护的不足,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因此报告提出以下建议:建立儿童大数据系统。建议依托数据库,重点构建现代的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护体系,在完善此系统的基础上,进而向所有普通儿童普及,实现儿童信息管理的全覆盖,这不仅是一个信息申报系统,更是一个要让全社会了解和参与的儿童关爱保护的报告和干预处理系统。建立村(居)民委员会儿童福利督导员管理系统。当前很多省市都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的儿童权利监察员,其已经在宣传政策、申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等方面发挥作用,但这种作用还非常表面。建议强化其职责,以实现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时有效的关爱保护。此外,报告还建议,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建立及时高效的举报机制。推动建设网络教育平台,提升家长教育能力。以网络产品等形式,推动网络素养教育的普及,开设网络课堂,对未成年人开展有益的安全和文化知识等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