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除了简单的暴力犯罪定罪之外,还应实施一系列全面的机制和措施,如有效实施、评估和监测;立法框架应包括预防暴力、问责制(追究施暴者责任)、支持和公正对待受害者。
“一个国家一项成功改变女童和妇女地位、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可以成为本国的灵感来源。”七国集团性别平等咨询委员会敦促七国集团领导人,在不脱离本国国情的情况下,对其他国家促进性别平等的因素予以分析。
■ 于怀清
针对女童和妇女的性别暴力是最常见的歧视形式之一,是对人权的严重侵犯;是历史上男女权力关系不平等的一种表现,这种权力关系导致了男人对女童和妇女的支配和歧视,阻止了妇女的全面进步。
要打击暴力侵害妇女行为,除了简单的暴力犯罪定罪之外,还应实施一系列全面的机制和措施,如有效实施、评估和监测;立法框架应包括预防暴力、问责制(追究施暴者责任)、支持和公正对待受害者。
“一个国家一项成功改变女童和妇女地位、促进性别平等的法律可以成为其他国家的灵感来源,即使它必须适应本国有关具体情况。”
在近日七国集团峰会前,七国集团性别平等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咨询委员会)提交《关于促进性别平等和增强女童、妇女权能建议书》,例举一系列可采纳的法律、政策和举措,推荐七国集团国家参考。
设立专门机构
设立专门打击暴力的法律机构,建立具有各种职业的社会服务网络,并确保长期提供支持,以及通过延长给予保护措施的时间来支持暴力受害者,对于有效打击性别暴力,均很重要。
2004年,西班牙在欧洲率先通过了《反性别暴力总法》。除其他规定外,该法还设立了专门的法院和检察官办公室,处理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同时,保护措施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包括可将暴力伴侣驱逐出家庭,以及发放要求与受害者住宅保持最小距离的保护令。
2017年12月,乌拉圭通过了打击针对妇女的性别暴力的全面法律框架。该法设立了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处理性别暴力案件,并可以下达公共政策领域的机构间联合执行指令。它还引入了多机构合作对策。该法第34条建立了一个针对暴力受害者的服务网络(包括提供心理社会服务、保健服务以及针对流动农村妇女特别设立的流动组织)。此外,该法禁止对暴力案件进行调解与达成和解,并将保护受害者的措施延长到180天。
引入“同意”概念,反对一切性暴力
在打击针对妇女的性别暴力时,“同意”的概念对于解决性别歧视描述和刻板印象至关重要。“同意”的缺席或存在的问题,尽管根据国家立法以不同的条款和方法处理,但构成了对性暴力和强奸受害者事实法律定性的一个中心问题。
加拿大早在1992年就开始改变对“同意”的看法。加拿大《刑法典》规定,“在申诉人关于性活动的自愿协议中,(……)包含同意”。不是自愿同意从事性活动的行为不构成法律上的同意。加拿大还修订了现有的“强奸保护法”,禁止将申诉人的性史或医疗记录用作她可能同意性行为或她不可靠的证据,现在延伸到包括性内容短信、电子邮件、图片和视频。
加拿大法律有效地使其强奸和性侵犯的定罪率高于大多数其他国家。在2009年至2014年向警方报告的性侵犯案件中,成人和青年法院已经解决了加拿大刑事司法系统中的26078起性侵犯案件,其中近一半(45%)的案件作出了有罪判决。
2018年,瑞典通过了一项关于性侵犯和强奸的新法律,从“不意味着不”模式向“是意味着是”模式转变。新的法律规定,一个人必须给予明确的口头或身体上的同意,从而确定未经同意的性行为是强奸。检察官将不再需要证明暴力,或证明暴力的幸存者处于弱势地位,以便确立强奸。
咨询委员会再次强调所有妇女都有权享有不受性暴力侵害的安全空间,并强调必须将“同意”置于法律安排的核心。同意原则是性侵犯立法有效实施的重要前提。根据大多数现行法律,幸存者必须证明犯罪者使用了暴力、威胁或是利用了被害者的脆弱状态。这种“对性活动同意”的改革性规定,必须被肯定,并坚持下去,这将带来重大的社会变革,并可能成为打击对妇女性剥削的另一法律工具。
结束公共场所性骚扰和性别歧视
必须保护妇女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教育机构、网络上等场所免受性骚扰和暴力。国际劳工组织于2019年6月通过的《暴力和骚扰公约》提供了一些核心原则,以促进采取包容、综合和性别敏感的办法,预防和消除工作场所暴力和骚扰。咨询委员会呼吁七国集团领导人通过这项公约。
处理骚扰问题的法律应提供刑事、民事和行政补救措施以及赔偿条款供申诉人选择,同时规定方便、有效和及时的投诉和调查程序,并确保投诉人不会因投诉而受到伤害。
在印度,《工作场所女性性骚扰(预防、禁止和补救)法》(2013年)旨在为工作场所女性提供安全可靠的环境。该法案涵盖所有妇女,不论她们的年龄或就业状况如何,并保护她们在公共和私营部门的所有工作场所(无论是有组织的还是无组织的)免受性骚扰。该法也适用于家庭佣工。该法规定了一种内部和地方投诉委员会形式的机制,以在发生性骚扰时提供补救。它还为雇主设定了一种责任,即为雇员开展认识计划和讲习班。
咨询委员会还鼓励没有关于街头骚扰法律的国家从法国通过的法律(2018年8月通过的《禁止街头和交通工具骚扰法》)中汲取灵感,以改进打击性暴力和性别歧视暴力,并设立性虐待罪。在该法实施的头6个月里,共有447人因街头骚扰而被罚款。“虽然这项法律是新出台的,其影响尚不清晰,但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有趣办法。”
防止家庭和亲密伴侣暴力
咨询委员会认为,妇女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都必须受到保护,法律必须保证这种保护。很少有国家明确承认所有类型的暴力,特别是心理和经济暴力。应建立专门的机构,由受过训练的人员接待和支持暴力受害者。
在巴西,2006年8月第11.340号《玛丽亚·达·彭哈法》,承认所有形式的暴力(身体暴力、心理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暴力),并规定对家庭暴力行为实施刑事制裁。它为受害者规定了保护令,不管她们是否结婚。该法要求扩大由妇女管理的警察局,并在非专业警察中扩大反家暴力量。法律同样授权法官命令被推定的暴力行为人远离妇女的住所,除其他保护措施外,还规定不得与她或她的家人联系。
向暴力受害者提供带薪休假和津贴
法律必须规定对受害者的支持和照顾,以便能够确保遭受暴力的妇女重新融入经济和社会生活。在这方面,咨询委员会审议了国际劳工组织《暴力和骚扰公约》中提议的条款。咨询委员会支持通过该公约,作为结束工作场所骚扰的积极步骤。
新西兰2018年《家庭暴力受害者保护法》规定,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享受10天带薪暴力假期。据报道,这项特殊假期的申请人无需对供职单位提供“被家暴”的相关证明。如有必要,他们还可以向单位申请“工作保护”——如变更工作地点和办公联系方式。
此外,加拿大的几个省颁布了将家庭暴力定义为工作场所健康和安全问题的法律,因此要求雇主制定政策,并就家庭暴力对工作场所的影响进行培训。
在意大利,这项法律规定,受暴力侵害的妇女最多可享受三个月的带薪休假。
自2004年以来,西班牙女性主义运动一直在大力动员,争取专门用于妇女权利和有效执行2004年法律的预算,包括用于培训专门法庭的法官。
据报道,2017年7月,西班牙一项为期5年、总金额达10亿欧元(约合人民币78.7亿元)的反性别暴力方案获得通过。该方案将为受害者提供6个月的无条件失业津贴,以帮助其开始新的生活。该方案赋予尚未提起刑事诉讼的妇女受害者地位,以帮助她们获得保护和协助。
今年4月,西班牙平等部部门会议通过的一项协议规定,遭受性别暴力的女性可以在社会服务机构申请一份证明自己遭受性别暴力的文件,无须投诉举报,也能获得社会援助和社会福利。
正如2014年西班牙签署的《欧洲理事会防止和反对针对妇女的暴力和家庭暴力公约》(简称《伊斯坦布尔公约》)所规定,为遭性别暴力的女性提供服务,不应取决于她们是否有采取法律行动的意思,也不取决于她们是否有指证任何施暴者的意思。
打击网上性骚扰
在德国,2017年《网络应用法》要求在德国拥有超过200万用户的社交媒体网络删除因隐私、诽谤或侮辱、有害或危险行为、性内容、恐怖主义或违宪、仇恨言论或政治极端主义、暴力等构成明显违法的内容。如果报告的内容在24小时内没有删除,最高可处以5000万欧元的罚款。
该法规定惩罚公共领域的性别歧视行为,促进解决男女在使用公共空间和工作场所方面的不平等问题。咨询委员会强调,针对基于性别的网络暴力制定全面法律非常重要。
防止色情复仇
未经某人同意而公开其色情图片或视频,称为“色情复仇”,是对隐私的侵犯,对妇女的影响更大,并对受害者造成严重后果。它常常导致情绪、身体和经济上的痛苦和损失,并导致更多的性骚扰。打击色情复仇的法律应确保犯罪者承担责任,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律并应做出规定,使相关内容迅速从互联网上删除。
根据2018年《增强在线安全(非自愿分享亲密图片)法》强化的澳大利亚法律,犯罪者不仅面临刑事指控和处罚,如果公司不履行撤回内容的义务,也可能面临处罚。
咨询委员会认为,这项法律应该得到执行,并对其影响进行密切评估。
据报道,一些七国集团国家,如日本2014年《色情复仇防止法》规定,若拍摄有裸体状态等性爱视频未经当事人本人同意而被其他人上传至网络,并向非特定人群公开的行为将被定成“公表罪”。犯罪者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和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2.8万元)以下的罚款。如美国,目前正在审查通过《屏蔽(阻止有害形象剥削和限制传播)法》,改进其复仇色情法律的可能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