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10项措施》,为解决各类历史、文化遗存保护难题积案,加强全省文物资源保护利用及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传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措施》要求,全省法院要始终保持对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历史文化遗存的征地拆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案件;加强对涉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发布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司法保护相关典型指导案例;树立全域遗产保护理念,探索在历史文化名城或世界遗产地,设立集“立审执”为一体的巡回法庭或集中审判点,为当事人提供多元、智能、便捷、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 《措施》强调,全省法院要强化文物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强数据互通、信息共享;要在全省推广“古村落?古厝文化生态司法保护示范点”等创新做法,持续做强做优“生态+文态”“打击+修复”司法品牌,重视古厝抢救性保护与生态环境修复的有机结合等。同时,着力培养一批精通文物保护法律政策、胜任“三合一”审判的专业复合人才。 据悉,为推进《措施》尽快落地,福建高院将在福州地区先试先行,探索建立“文化遗产巡回法庭”,跨区集中审理福州地区涉历史文化遗迹、文物资源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