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出台政策吸引闽企投资
www.folksfolks.com 2008-08-22 10:40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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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1日从彭州市有关部门获悉,该市已出台承接福建产业转移投资优惠政策。今后,闽企到彭州投资兴业,将享受优惠地价、扶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
这个政策规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技改资金总投入在500万美元以上(含500万美元)或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以项目建设上一年入库税金为基数,自项目投产(试生产)发生销售应纳税收之月计算,第1年收取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新增部分,由市财政按照地方留存部分的50%安排资金作为项目资金补贴,后2年收取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地方新增部分,由市财政按照地方留存部分的25%安排资金作为项目资金补贴。新办农业产业化项目,年税收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从建成投产年度起,按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前3年财政部门可以通过技改项目形式100%予以扶持,后2年按50%予以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连续3年以上规模经营土地面积达1000亩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新办三星级以上酒店及知名连锁商务酒店、知名餐饮业、品牌零售业、物流等项目,年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新办或引进会计、经纪、认证、仲裁、投资咨询业的品牌企业,设计业的品牌企业,知名律师事务所等现代服务业企业,年缴纳所得税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后,从实现营业收入之月起,前2年市财政分别按其缴纳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的100%、50%予以扶持。(记者 张杰 方承)
(责编:谢添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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