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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政府保障下的法院调解
www.folksfolks.com 2009-03-06 15:58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我来说两句
“现在最大的困难,就是我们的‘模式’没有太站得住的法律依据,或许这轮司法改革能解除我们的忧虑”
浙江上虞市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将漫画挂进调解室。
在福建莆田市秀屿区法院三层的 “调解速裁室”里,不少人拿着格式正规的调解书,按上红色手印,交到调解员手里。这些调解员,大多年过花甲。
莆田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余文唐告诉《瞭望东方周刊》,“调解速裁室”这个新鲜词儿,是莆田法院的“首创”。
“这块牌子挂了4年多,我们把一些退休法官聘为调解员,坐堂法院调解纠纷,他们都是非常有生活经验和调解经验的, 可以代替法官第一时间调解纠纷。”
余文唐说,“调解速裁室”只是这家法院2005年开始推行的“调解衔接机制”的一部分,“我们的‘试验田’还有很多,都是围绕着调解二字。”
对于“法院调解”,争议曾有不少。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大部分法院更推崇庭审,很多当事人也不愿妥协,“法院调解”曾急速下滑,民事、经济案件的调解结案率曾经由1989年的69%和76%,下滑到2001年的36.7%和30.4%。
“2002年后,面对诉讼量大幅度增长、上诉再审率居高不下的问题,法院开始注重 ‘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调解率才开始回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专门研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专家向国慧说。
她把莆田的试验视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即充分调动社会多方面的力量,构建诉讼和非诉讼手段相结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据她介绍,中央新司法改革的方案,汲取了多项地方司法改革的成功经验。由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导推行的“调解衔接机制”,就是其中比较醒目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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