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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二十城市工商联签订协作协议
昨日,闽浙赣粤20个城市工商联代表在福州召开协作恳谈会,并签订海西20城市工商联协作框架协议,这是我国基层商会协作的新形式,对于加强海峡西岸经济区内工商联组织间的协作与交流,促进优势互补,推动海西两个先行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协议签订后,20城市工商联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互访,相互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当地举办的大型经贸活动和其他考察活动,相互介绍合作项目,推荐合作伙伴,同时将代表并维护20城市工商联会员的合法权益,属地外的19个城市工商联会员如在该属地产生诉求,该属地工商联应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提供相应的服务。协议还规定,在每年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期间,由我省9个设区市工商联轮流主持召开恳谈会,探讨共同关注的问题,洽谈互利共赢的合作项目。
2008年6月19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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