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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房保障保民生 促商品房消费扩内需
——省建设厅相关人士解读《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www.folksfolks.com 2009-05-04 18:02  吴宏雄 来源:福建日报    我来说两句

亮点三:支持开发商应对市场变化

《意见》称,将积极引导开发商优化供应结构、合理调整售价,促进销售增长。将优化土地供应,放宽新出让土地地价款的支付期限和比例,对新出让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或挂牌交易方式出让的,各地可将土地出让金付清的规定期限延长至12个月;对总价较高或规模较大的地块,其出让价款支付期限也可适当延长,最高限定18个月。对2007年1月1日之后出让的土地,受让人不能按期开工,项目开发、竣工期限各地可根据地块规模适当放宽一年。

《意见》还规定,在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地产项目完工前的预售收入,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的预计利润率下限标准,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信用等级高、无欠税不良记录、在建项目按合理工期组织建设的项目,经批准后,其土地增值税结算收入可分期缴纳或缓缴;对2007年1月1日以后,受让土地进行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项目,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建设的,各地可制定缓缴或分期缴纳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规费,最长可延期至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时。

解读 省建设厅相关人士称, 这些政策措施一方面要引导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经营策略,合理调整商品住房售价;另一方面政府考虑企业实际困难,也采取一些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相关链接:政策背景

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和省外一样,我省房地产市场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和调整,省政府高度重视,此番《意见》出台源于国务院的131号文件,及去年10月份之后,国务院和我省下发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多份文件和会议纪要精神,在贯彻“131号文件”的基础上,对相关政策进行细化,并参照其他省市做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贯彻意见,有的政策措施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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