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1 平等包容
厦门第二医院海沧分院儿科病房,来自海沧东屿村的小婕,因支气管肺炎正接受住院治疗。在一旁陪护的爷爷介绍,今年两岁半的她,最初参加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8年7月起,厦门市的新农合移交劳动保障部门管理以推进城乡居民在医保待遇上的并轨,小婕转为参加未成年人医保,每年50元的个人缴费部分还由村里来出,以第二医院三级医院标准,医保范围内的治疗费可以报销55%。她的“病友”、同龄的聪聪来自陕西,父母在厦工作多年。由于同样参加了医保,她的治疗费可以享受和小婕一样的待遇。
从2008年7月1日起,厦门市对于在厦门居住,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未成年人,取消了“在本市中小学就读”的限制,只要其父亲或母亲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暂住证》一年以上,他们就可以享受和厦门本市孩子一样的医保待遇。厦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副主任王惠民表示,外来员工为城市的发展付出了辛勤汗水,他们的子女也是城市建设的下一代,作为最受农民工欢迎的十大城市之一,厦门理应给予他们同样的保障和关爱。
除扩大参保范围外,在《办法》运行一年后,厦门又对未成年人医保在缴费责任分担、费用补偿方面做了重大改进,参保人个人缴纳金额从2007年的80元降低到50元,而市财政的补助金额则从50元一下提高到190元,总筹资额度从原来的130元提高到240元,低保家庭和持有残疾证的未成年人还可以享受免缴待遇。家长出的钱减少了,政府的“钱袋子”拿出更多,孩子治病也更有保障了。
关键词2 社保“一卡通”
针对未成年人特殊的用药和治疗需要,厦门市还拟定了未成年人药品增补目录和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增补目录。颗粒剂、口服散剂、咀嚼片等,都是考虑了儿童用药的特点后作出的人性化补充。诊疗项目增补目录则将一些严重先天性缺陷的功能重建、修复手术,首次列入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
看病难,而揣着一堆单据从排队报销到拿到钱,也挺不容易。人手一张的社保卡,使这种经历成为了历史。
家住莲花二村的郑女士16岁的女儿在中山医院进行了心内电生理检查和射频消融术,符合医保规定的检查费、治疗费等费用共达14000元,刷了社保卡,她只需支付自费部分的6300元,其他费用由社保机构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无需先用现金垫付。“像我们这样的工人家庭,一次性拿出数万元比较困难,但几千元就轻松多了,政府替百姓想得还真是周到。”
厦门地税局规费处处长苏侦介绍,厦门地税在承担社保费用征收过程中,为了方便未成年人办理参保手续,针对不同人群设计了不同的参保和缴费方案。每年3到5月,在校生可由所在学校统一申请参保,非在校生则由家长携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只要符合参保资格,委托账户有足够余额,第二年就可自动继续参保。
苏侦认为,“这两年,个人缴费少了,财政补贴多了,参保范围扩大了,所有费用都有了相应的报销比例,参保率也提高了,正说明了百姓越来越欢迎这一政策。”据统计,截至2008年12月,厦门全市35万未成年人的测算数中,参保人数为27.26万,参保率为78%。
专家点评>>>
过去有些低收入家庭正是由于拿不出需要垫付的费用而耽误治疗,如今的结算方式大大减少了他们的顾虑,提高了他们的支付能力和享受制度实惠的机会。作为一项起步较晚的社会保险,未成年人医保更要做好制度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外来人口的登记管理部门,要对新近来厦务工人员宣传这一政策。同时,及时公开和规范基金的管理和运作,提高群众的参保积极性,使更多孩子能够享受到医保制度的荫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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