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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房改办回复大中专毕业生纳入保障房申购范围的问题
www.folksfolks.com 2009-08-21 16:18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问:今年省政府也出台了关于把大中专毕业生纳入保障房申购范围的政策,但各地目前仍没有具体的细节措施出台,所以我想听听卢书记的意见?
省房改办:2009年5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办〔2009〕87号),要求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保障面,保障范围可扩大到有需求的中心镇。已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且单身无房户,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纳入保障范围。廉租住房保障是一个由低到高逐步扩大的过程,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保障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住房价格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保障对象标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廉租住房配租配售工作的通知》(闽建住〔2009〕10号),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的建设规模、保障目标任务,抓紧修订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调整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逐步把保障范围扩大到有需求的中心镇、已就业大中专毕业且单身无房户,以及符合条件的其他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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