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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女子学院后勤岗位前腐后继3名主管因受贿获刑
www.folksfolks.com 2009-11-19 12:25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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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利用职务便利,将自己负责管理的业务外包给其他单位,并收受好处,中华女子学院保卫部治安防火科原科长李东戈、后勤管理处动力保障服务中心原主任韩国强及后勤管理处校园修缮服务中心原主任许建杰被判受贿罪。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李东戈有期徒刑10年;韩国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许建杰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宣判后,李东戈表示上诉,韩国强、许建杰服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东戈在担任该学院后勤处动力修缮服务中心主任期间,于2003年12月将水暖维修工作委托给北京炬兴源装饰服务中心,2004年李东戈收受该中心负责人李春兴给予的好处费10万元。许建杰在担任该学院后勤管理处校园修缮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于2007年7月收受承包学生宿舍楼粉刷维修工程施工的北京惠仁达建筑装饰工程公司负责人李春兴给的好处费2万元。韩国强则在担任该学院后勤管理处动力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05年4月间两次向李春兴索要好处费1.1万元,2007年4月间又利用职务之便,两次收受李春兴给予的好处费2万元。
法院认为3人身为国有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3名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有一定悔罪表示,且其亲属帮助退缴了全部犯罪所得,法院决定对他们酌予从轻处罚。(记者李松 黄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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