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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过全国首部地方林权登记法规
www.folksfolks.com 2009-11-30 17:15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27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进行解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马潞生出席会议。

东南网11月27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26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据悉,这是全国第一部有关林权登记的地方立法。

    27日上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新通过的《福建省林权登记条例》进行了解读。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锦贵说,条例的许多制度设计,都带有原则性和创新性。特别是条例作为物权法颁布实施后专门就林权登记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其中有许多制度是根据物权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设计的,如对“预期均山”实行预告登记、对共有林权分别发放林权证、对登记错误的实行异议登记以及对林权进行抵押登记等。

作为南方重点集体林区,福建的涉林立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福建先后制定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山权林权若干具体政策的规定》《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10项。 此次《条例》的颁布实施,必将进一步规范我省林权登记行为,巩固林改成果,保障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对我省乃至全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生深远的影响。


责任编辑:陈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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