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分析评论 > 正文
贪官离婚了,老婆、财产就安全了?
www.folksfolks.com 2009-12-04 17:19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12月2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原行长蒋达强因涉嫌受贿453万元,被台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蒋达强在被捕前十天和老婆办理了离婚手续。据纪检部门的人士透露,如今许多贪官在被捕前,一得知风声,就和老婆办理离婚手续,做个彻底的“裸官”,以求保全家人(12月3日《都市快报》)。

人们常把那些配偶子女都在国(境)外,而自己孤身“留守”在国内的官员称为“裸官”。由于近些年“裸官”外逃现象频频发生,一时间,“裸官”成为了网民们热议的话题。蒋达强之流在身陷法网之前,迅速完成与老婆的“切割”蜕变为另类“裸官”,其危害同样不容小觑。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对被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没收,上缴国库。”但相关法律对于“赃款赃物”的范围或外延却没有具体规定,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追缴犯罪所得的混乱局面。这就让“蒋达强们”产生了“受罪他一个,幸福全家人”的侥幸心理。

蒋达强企图“所有的问题都自己扛”,有关部门对他却不能“心太软”。如果蒋达强“前”老婆参与了蒋达强的受贿犯罪,那么蒋达强的罪状中也有她的“功劳”,应当按共同犯罪处罚;她如果还曾利用“前夫”职权或者地位“亲自”捞钱,那她就有可能触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个新罪名;退一步说,如果蒋达强被判有罪,而这位“前妻”拒不配合追赃,至少也可能涉嫌窝赃犯罪。

3年前发生在香港的一件事让很多人记忆犹新:2006年5月,香港廉政公署在历经30余年后,终于将前“四大探长”之一韩森涉嫌贪污所得的财富追缴到位。韩森本人虽已逃离香港且死去多年,但其家人仍交出总值高达1.4亿港元的资产。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资产升值等原因,韩森的家人所交出的资产,是这位“外逃贪官”当初贪污数额415万港元的整整35倍!


责任编辑:陈瑜辉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