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有责任却非祸首 技术扫黄不能一劳永逸
www.folksfolks.com 2009-12-23 16:54   来源:通信信息报    我来说两句

立法和技术两手抓

网络色情信息在许多国家都是一个顽疾,各国都有自己的高招。但总结各国的经验,不外乎是两个方面:立法和技术。

整治网络色情信息,立法和技术这两大手段缺一不可。工信部现在的整治计划比前期一股脑凑热闹的曝光更有实际意义,毕竟在将互联网翻了一个底朝天之后,现在是好好考虑怎么解决问题的时候了。

互联网的开放性和交互性使其得以快速发展并聚集了大批网民。但是这种信息的传输方式尤其自身的特点,即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信息都能传递,因此在信息通信网络上不是一关就堵住色情信息。

技术防色情信息是有效果的,运营商应该在这方面多下功夫。目前国内使用的绿坝软件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互联网上普遍采用的敏感词或是关键词锁定的方式,虽然能够阻截部分非法内容,但是也存在不少“误杀”事件。由于中文的复杂性,简单的关键词拦截并不能达到最大效果。因此在技术上,大家能做的还很多。不仅仅是软件设计公司,运营商也应该参与到此类的软件开发中去,寻找适合信息通信网络特点的方式,从接入端对盗版或是色情内容先行屏蔽,争取把好“入门”关。

立法解决乃根本之道

但是有一点必须明确的是,技术不能解决全部问题。技术总是会发展会升级,今天运营商更新了监控设备,明天这些网络毒瘤的传播者又会采用新的软件躲避审查。因此,单纯依靠技术,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如在日本,盗版内容的下载并不是用我们所熟知的BT软件,而是另一种可以隐藏IP地址的传输方式,这给反盗版的追踪和查处都带来了很大的技术难度。

因此,要根除网络盗版和色情信息传播,根本上还是要依靠法律来制约。只有立法跟进,依法治网,违法严惩,才能彻底根治网络毒瘤。

为围剿网络色情,日本从2003年9月13日起实施《交友类网站限制法》。交友类网站在做广告时要明示禁止儿童利用,网站也有义务传达儿童不得使用的信息。日本各级警察部门目前都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实施“网络巡逻”。那些忧心忡忡的家长只要以这一法律作为保护伞,就能庇护自己幼小的子女,为其找寻一片净土。

虽然国情各有不同,但在未成年人保护上,各国的态度都是一致的。目前仅仅靠“运动式”的打击掀起一波网络反盗版反色情的高潮并不能获得长久的效力。

短时间对网络色情、低俗信息保护高压态势尽管能取得一定的收效,但往往会给整个产业带来巨大的震荡。这就好比一个人得了重病,下猛药医治或许能救回性命,但难免留下后遗症。与其如此,不如在得病之前就先做好预防。

我们应当通过立法的形式,将那些成熟的伦理规范适时地转化为法律法规,才能构筑网络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因为网络立法是一种硬性的法律手段,它借助国家强制力的威慑,不仅可以有效打击那些在网络信息传播活动中造成严重恶果的人,而且能为相关网络媒体的管理和网络信息伦理的建设创造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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