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重拳打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 最新报道
> 正文
各方热议该不该立法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手机
www.folksfolks.com 2009-12-29 17:31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近日召开“抵制手机网络色情——从我做起”社会各界座谈会。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教师代表、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学生处主任陈国治建议,我国可以借鉴外国的一些做法,如从手机本身的辐射和维护未成年人健康的角度,立法禁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手机;手机用户必须到运营商营业网点凭身份证才能开通手机上网业务。
提出立法建议的陈老师肯定没想到,他的这个出于善意的建议引发了舆论的争议,而且正反两方几乎“势均力敌”。支持者称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专心学习,反对者则指是因噎废食、是治标不治本,甚至是侵犯个人权益的多此一举。
正方
别用个性否定约束
在很多教育先进的国家,类似的规定比中国还要严格,包括手机使用和电影电视更加严格的分级,但那里的教育质量也没因此受到影响,关键还在于怎么在一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培养能力,而不只是对客观条件的一味要求,不是以个性为名义否定一切约束,后者首先是不现实,更重要的也只是对个性的娇纵而不是塑造。
手机对未成年孩子的更大作用就是和家长保持联系,如果学校能为学生提供通畅的电话联系,禁用手机就更是合理的事,因为他们还没成熟到需要与社会时刻保持联系、随时获取信息的程度,用手机显然弊大于利。其实,统一的校服肯定没有自己的衣服有时尚感,按时上学肯定没有在家自由舒服,两者也是约束,之所以能被孩子接受,乃至成为适龄儿童心仪的事,是因为这种统一和约束已经形成了教育的主流行为。通过对手机使用的限制,首先能使未成年的孩子意识到被规范的必要性,被规范就是一种教育,同时还可以使非法信息处于“人人喊打”的地位,在孩子心中形成嗤之以鼻的习惯,本该成年人负责的世界也会因此而逐渐澄清。等被限制使用手机的孩子长大成人后,倒真的可能不再为他们的孩子能不能用手机发生这样的争执了。
相关新闻
- 2009-12-29手机内置“黄弹”是谁埋下的
- 2009-12-29王晨:网络和手机淫秽色情使青少年受到严重侵害
- 2009-12-29综述:法国多管齐下为青少年营造纯净网络空间
- 2009-12-29扫黄打非办接到近6万举报电话 将兑现奖励
- 2009-12-29综述:美国手机“扫黄” 不轻松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