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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转正”意义何在
www.folksfolks.com 2010-01-05 16:08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东北师大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柏维春认为这表明依靠制度反腐败的方向更加明确

新闻背景

2009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中央纪委2009年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审议并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2009年底,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在试行12年之后终于“转正”。它的“转正”,对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有何意义?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什么作用?2010年1月4日,记者采访了东北师范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教授柏维春。

记者:在试行12年后,《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审议通过。去掉“试行”两个字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柏维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颁行12年来,我国反腐倡廉的伟大实践证明了它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堪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在12年的反腐倡廉建设中,这一基础性法规对于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真正起到了“准则”作用。去掉“试行”二字使之“转正”,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我们有理由相信,它“转正”后,能够更加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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