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案集萃 > 正文
垫江原公安局长徐强行贿受贿获刑12年
www.folksfolks.com 2010-01-07 17:22   来源:重庆日报    我来说两句

昨日,市二中法院对原垫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徐强行贿、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徐强因犯行贿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受贿款14.2万元予以追缴。

5次向文强行贿

法院审理查明,2000年12月以来,徐强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副局长、沙坪坝分局副局长,垫江县公安局局长、副县长等职。

2004年至2008年间,徐强为得到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文强的提拔和关照,先后5次直接或通过其妻送给文强人民币计37万元。2007年5月,在文强参加的重庆市公安局党委会上,徐强被提名担任垫江县公安局局长,同年10月,徐强被任命为该局局长。

手下送他轿车

2007年12月,刑警大队民警邓伟为感谢徐强并希望继续得到提拔和关照,于2008年3月3日购买一辆14.2万元的轿车送给徐强。同年5月,徐强将该车作价14万元转卖他人。(记者 刘洋)


责任编辑:陈瑜辉
相关新闻
更多>>视频现场
相关评论>> 
 赶集网  火车票  福州分类信息  福州租房  福州二手房  福州招聘  福州兼职  福州二手  福州二手车  福州公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