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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的“最高境界”是把贪腐当成事业
www.folksfolks.com 2010-01-12 16:13  刘铁石 来源:海南日报    我来说两句

广东省韶关市公安局原局长叶树养贪腐案近日被提起公诉。据了解,叶树养曾给自己定下6000万元的“受贿目标”,他甚至总结出一套“五不”原则,即“不主动索要钱财、不办事不收钱、不催讨该给还没给的钱、不讨价还价、不嫌弃送多少钱”。(1月11日《重庆晚报》)

每年落马的贪官多如牛毛,贪官们所涉案的金额和走上贪腐的道路各不相同;但像韶关原公安局长叶树养这样有明确“受贿目标”、“贪腐原则”的贪官还鲜为少见,正如网友所戏言的“做一个贪官不难,难的是做一名有理想,有目标,肯为之奋斗的贪官。”

这样一位贪腐成性的贪官,在长达20年的时间里,不仅没有被发现问题,反而平步青云,一步步升至韶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还当上了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工作组组长,这充分暴露相关监督部门对各部门“一把手”的监督不力或监督机制上存在漏洞。

虽然惩治腐败是我国的一贯立场和方针,而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无须讳言的是,腐败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在某些时期、某些地方、某些领域甚至还呈蔓延之势。在以往的官员腐败案中,“一把手”成了大权独揽、信马由缰的“一霸手”,广为公众诟病,对“一把手”权力运行的监督成为预防腐败的当务之急。

要较好地监督“一把手”,就必须完善监督机制,赋予监督者应有的权力和权利,比如知情权、参与权、罢免权等。另外,就是将所有的权力都“阳光”起来,发扬人民民主,让人民充分监督,辅之以官员财产等个人事项申报制度,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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