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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原黄城根小学校长贪污资助款获刑6年
www.folksfolks.com 2010-01-18 16: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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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西城区黄城根小学校长胡建华和副校长王志刚,各自从该校捐资助学款中侵吞70万元,用于购买基金等理财产品。近日,二人因贪污罪,分别被西城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140万元案款已经全部退还学校。
据检方指控称,胡建华、王志刚在担任黄城根小学校长、副校长期间,于2004年至2006年招生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所收的北大医院等多家共建单位交纳的捐资助学款中的部分现金私自截留。
庭审时,胡建华和王志刚认为其行为属于挪用公款,并非贪污。
法院审理认为,胡建华和王志刚私自截留学校的捐资助学款,用于个人投资,该行为除二人外无人知晓,学校的财务账目上也没有记载,更未向新任校长交接,因此二人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鉴于二人自动投案,积极退还赃款,且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做出从轻处罚。(记者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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