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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见“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工作”进公报
www.folksfolks.com 2010-01-18 17:19  饶文波 来源:人民网    我来说两句

“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渠道,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工作写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这个好消息让网民从中感受到党中央的反腐决心,也使广大网民参与网络反腐的信心倍增。

近几年,中国上网人数快速增长。中国网民数在2008年年底达到2.98亿,其中2.7亿使用宽带,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2.6%,超过全球平均水平。网络能够全天侯的播报即时信息,民众坐在电脑前便可方便快捷地了解这些消息并自由的加以评论。而且由于受众率极高,一旦一些事件人物进入网络便会引起公众长时期的关注与讨论,广大群众的呼声会引起相应机关及领导的重视,有利于案件的调查审理。网络系统的完善化、精细化给予纪检监察机关多种渠道搜集证据和信息,让全社会以最快的速度得知反腐的进度。目前网民通过网络进行反腐的途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是通过网络举报腐败行为。网民在发现或得知公职人员实施腐败行为后,通过向国家专门机关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举报该公职人员的腐败行为,国家专门机关据此进行审查和追查活动。这种途经或方式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二是对腐败行为进行曝光。这是网络反腐的主要途径之一,近期发生的多起网络“反腐”事件就是最好的证明。

三是对腐败行为发表评论。广大网民通过网络,可以对各种具体的腐败行为自由地发表自己的看法,这将有利于引起国家专门机关的重视,从而促进腐败案件的查处,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

四是对腐败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在这一方面,网络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其他媒体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对于国家专门机关查处腐败案件的进展情况和对腐败分子的处理情况,网络进行跟踪报道或披露,可以使腐败案件的查处情况在更大的范围内为广大民众所知晓,从而保障他们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切实行使。实行网络反腐,还可以将公职人员置于广大网民无时无刻的监督之下,“网络举报”、“网上公示”、“网民热议”将对国家公职人员产生持续的巨大威慑效应,从而使其建立起“不敢贪、不愿贪”和“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抓”的心理,真正做到警钟长鸣,进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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